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2004年3月3日
星期三





 首页 >> 历史档案 >> 1999年档案及大事记 >> 全市推行执法责任制培训班
确定目标体系抓好重点环节积极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市推行执法责任制培训班经验交流材料(南京市交通局)
http://www.yfzs.gov.cn/ 2004-03-03 08:48:24

    
    我们市交通局设有10个具备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执法单位,对外挂13块牌子;另指导、协调5个县、4个郊区交通局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全市共有1588名交通执法人员,承担着全市公路路政、航道航政、公路和水路客货运输、港口码头装卸、机动车维修、船舶修造、港航监督、船舶检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各项交通规费稽征等10项行政管理职责。近几年来,我们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帮助指导下,通过推行执法责任制,将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力、义务层层分解,逐步划分到各单位,直至各个科室、岗位,明确职权、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奖优罚劣,初步建立了有交通特色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回顾我们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大体经过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96年底到1997年8月,主要是确定试点先行处室,学习外地经验阶段。确定在我局所属的市港航监督处( 行政法规授权执法机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我局依法委托执法机构)和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路政条例刚刚出台)进行先行试点,然后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同时,我们广泛收集了外地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资料,学习了北京、杭州、西安市交通局进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的经验,在三个试点单位层层试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建立了一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
    第二阶段,从1997年8月到1997年底,主要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和落实机构阶段。局里成立了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并决定组建政策法规处,配备了4名同志, 确保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能有领导、有组织的进行。并在12月份正式确定了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体系。
    第三阶段,1998年上半年,主要是出台全局实施方案,建立执法责任体系,层层签订了执法责任书。1998年初,我局专门召开了全市交通法制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南京市港航监督处等三个试点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及时印发了“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四项配套制度,完成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的清理等内部基础性工作,组织和指导各执法单位层层签订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
    第四阶段,即1998年下半年,主要是检查监督各执法单位全面实施执法责任制。根据我局“实施方案”的安排,在下半年,我们又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各执法单位的内部各层级的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组织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评议;对各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书进行了统一汇编,推进了交通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目前,我们正按照今年4月7日全市推行执法责任制动员大会的要求,制定了《关于深化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准备在“深化”和“落实”上抓出成效。
    在建立和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理清思路,确立目标,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
    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崭新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统一和现成的模式。为建立起符合交通法规体系要求和有交通行业特色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我们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首先研究确立了我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的目标体系。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交通部门的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执法部门内部各层级、各机构和各个执法人员,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奖惩和任用结合起来的一项崭新制度。一是在纵向上突出明确交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理顺交通主管部门与所属的授权执法组织和委托执法组织的行政执法责任关系,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变执法责任局长一人挑为人人有指标;二是在横向上围绕落实交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各层级各岗位的执法“公示”、“评议考核”、“违法责任追究”等考核奖惩制度。根据我局以往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等方面规章制度比较齐备的有利条件,我们继续坚持“职权法定、依法执法”的原则,在修订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7项制度后, 又研究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公示”、“投拆举报”、“错案责任追究”和“考试评议奖惩”等4项制度, 从而使各执法单位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方个方面起到了保障作用。
    二、确认主体,清理依据,落实执法责任到岗位
    根据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我们认真抓了四项基础工作:一是确认执法单位主体资格。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水陆交通法规的具体规定,我们重新确认了市交通局为职权执法主体,也是我市交通执法的第一责任单位。市港航监督处为行政法规授权执法主体;市公路管理处、市道路稽查总队等12个单位只能受市交通局的委托进行执法。经市政府法制局审核确认后,在《南京日报》专门进行了公布。据此,我们及时与12个被委托执法单位依法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重新核发了新的处罚专用章和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二是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在确认交通执法主体资格后, 我们对1000多件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按我局13个交通执法主体进行了分类,逐一明确了各单位主管法规和协管法规的职责,并分门别类进行了汇编。三是依法确定执法职权。根据水陆交通法规和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的规定,我们对执法权限和责任按照处级、科级、员级层层进行了分解,明确了每一个层次岗位的执法权限。四是制订执法责任书。我们围绕年度全市交通奋斗目标和行业管理 22 项工作要点确定了不同的执法考核目标,并把“执行法规名称”、“执法责任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权限”、“年度执法目标”、“考核量化指标”、“考核奖惩办法”综合成一张统一式样的《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由局长与13个执法主体的处长签订落实,并督促各单位的处长按照市局的统一执法责任书与科长、科长再与各具体执法人员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审核印成汇编。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推动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立和执法责任分解后能否得到全面准确的实施必须依靠对执法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来保障,为此,我们又抓了三项实施工作。一是“公示”标准,接受监督。根据我局《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我们对13个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各岗位执法权限以及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投诉举报电话提出了“部门上墙”、“岗位上桌”的要求;同时,我们还把“公示”执法标准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相结合,聘请了120 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交通执法行风监督员,并在《南京日报》报眼刊登广告,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执法情况进行举报和评议,凭借社会监督,来促进交通执法责任制的实施。二是抓住岗位,搞好培训。在上半年我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制度制定和各个岗位行政执法责任书签约工作一结束,我们就编印了《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发给每位执法人员,同时抓住交通部组织换发《交通行政执法证》的契机,开展了以实施交通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内容的岗位培训,举办了8期脱产培训班, 对通过考核的人员换发了新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并建立了“全市交通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电脑数据库”,将每年执法人员的奖惩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年度执法行为审验的依据。三是加大检查,严格考评。去年 10月, 依据我局“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奖惩办法”,我们对全系统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通过自查、互查、片区检查和市局考核评议,既促进了各执法单位执法责任制度的建立,又相互交流了执法经验,最后经综合评分,全系统最低得分为89分,大多数单位都在95分以上,为规范交通执法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几年来,我们通过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较好地杜绝了违法执法、随意执法、以言代法,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我们决心继续努力,进一步抓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交通”的进程,把“九五”南京交通各项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发表评论]  [好友推荐]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南京交通教育信息中心承制
Copyright © 2002-2004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