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价格行政执法的实际,经研究,制定南京市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要求,依照宪法和现行价格法律法规,以严格执法为核心,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在本局建立和实施权责一致、行为规范、职权受监督的执法责任制度,保证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地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水平,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人民授予的权力,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动依法治价工作的开展。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总体目标,就是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确定的本局行政管理的职能,结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具体规定,建立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层次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责任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完善各项管理监督和奖惩办法,确保价格行政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其主要任务是:
(一)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责任
明晰本局主体执法和协同执法的关系,依法确定本局的职权,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定行政负责人为本局及局内各部门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同时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逐级分解落实执法责任(见附件一),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主要抓好四个环节:
1、确认执法主体资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价格法》的规定,市物价局为价格执法主体,局内各部门按照内设机构职责的划定进行价格管理、调控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见附件二)。对价格监督检查的委托单位,由市物价局根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法》规定,统一进行审查、确认和公布。对委托执法行为,由市物价局与受委托单位签订委托执法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时效,确定职责范围内违法和超越职权应负的法律责任。
2、全面掌握执法依据。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局各部门要根据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单一主管、共同主管、协同管理、委托执法等类别列出各执法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理顺执法关系,依法承担起执法责任。
3、依法确定执法职权。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建立以领导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进行执法任务的分解和量化,确定每个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权限、标准、程序和责任。通过分解,达到把法律规定的执法任务一条不漏地落实到各个执法部门、执法岗位(见附件三)。
4、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证件管理;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严格实施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规范填写价格行政执法文书;执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使用统一的罚款收据,加强对执法中暂停相关营业和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财物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程序,做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和减少行政处罚的不当或错误。
(二)建立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合法性
本着“权责统一、办事合法”的原则,围绕推行价格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评议考核和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各项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项价格执法活动都必须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定调价、发证、处罚等职责的有关具体规定,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标明,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示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视为无效,并追究其责任。市局设立行政执法举报电话,由局专职纪检员负责该项工作,对本局执法公示制度进行监督。
2、推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并推行执法考核制度。定期请行政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聘请督察员,征询意见,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对价格行政执法的评价情况,并适时组织检查监督。
3、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价格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建立本局相应的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各执法部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除服从市物价局和上级物价部门依法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外,对管理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积极参加诉讼并服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违法行
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责任。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物价队伍建设,提高价格执法水平,是推行和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市局人事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各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的教育,并运用学、查、议、改等方法,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达到每一个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和申报阶段。1998年8 月前完成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制定,并做好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阶段。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立即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实施的时间表进行工作。先在市局推开,待取得经验后再推动各区、县物价局全面进行。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2000年按照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各级物价部门实施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
检查。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完善,全面推进价格执法责任制向深度发展。同时形工作总结报告,并接受市考核工作组的检查。
四、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进落实。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各部门要
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工作。
2、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制约机制。在继续加大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重点抓好各项外部监督体系的建立,形成立体监督网络。
3、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从明年开始,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本局年度工作目标和“全市物价系统物价工作奋斗目标”之中,强化考核和奖惩,及时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调动本局各部门和各区县物价局落实执法责任制的积极性。同时把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奖惩和任用依据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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