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吉林省农安县幅员54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30万亩。全县有31个乡镇,376个村,总人口108万,其中农业人口91.2万,占全县总人口的84.4%。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和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农民占多数,农村是重头,乡镇作为上承县、下启村的一个中间环节,在全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十几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感到,没有乡镇的依法治理,就没有全县的依法治理。“三五”普法以来,我们突出发挥了乡镇的枢纽作用。走出了一条通过强化依法治乡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新路子,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明确思路,突出乡镇依法治理的地位和作用
我们这届班子是1995年上任的。怎样不负百万人民重托,使古老的黄龙府早日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百强县,这是我们始终考虑的重要课题。要建设和发展农安,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全面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使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同步运行,真正负起稳定一方、造福一方、发展一方的历史责任。“三五”普法伊始,经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我们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有了一个基本估计:一方面,经过十几年的普法教育,乡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有了很大提高,多数人由不懂法到初懂法并开始寻求法律保护,要求我们的政府和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少乡村干部也逐步认识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另一方面,由于长时期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一些人思想上的“土皇帝”观念和工作上的“土政策”问题依然存在,“家长式”工作作风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有时良好的愿望收不到很好的效果。在解决群众利益问题上,时常引发矛盾,造成上访,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深切地感到,乡镇作为国家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作为党在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实施者,作为农工商贸产业链的重要一环,是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依法治县工作切实贯彻下去,把广大农村的依法治理真正开展起来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确定了依法治县工作要坚持“重在乡镇,以乡带村,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基本思路,纳入重要日程,作为全局工作抓住不放。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依法治县决定、规划,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依法治县若干规定,都把依法治乡镇作为重点。由于强化了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县、乡、村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在乡镇以下基层得到了较好落实。1997年末检查评比,全县27个乡镇达标,占乡镇总数的87%,收到了预期效果。
二、重点治乡,提高乡镇的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为使乡镇依法治理工作在依法治县全局中真正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我们按照“重在乡镇”的工作思路,坚持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乡镇自身治理能力和水平上。
(1)制定工作规划,明确乡镇依法治理目标任务。为克服乡镇依法治理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各乡镇普遍制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人组织领导到具体实施,从检查监督到物质保障,都纳入总体规划之中,确定总体目标,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检查考核指标,从宏观上建立了依法治乡镇的规划体系。同时,我们还组织各乡镇制定并推行了《普法依法治乡(镇)十条标准》,使乡镇依法治理更加科学规范,评估标准更加客观实际,起到了引导发展方向、规范操作程序的作用。
(2)建立法律顾问制,提高乡镇依法决策水平。我们在县、乡两级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组,聘请法学专家和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经济立项、招商引资、城乡改造等重大问题上,都要请法律顾问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性意见。县里还明确规定,在城乡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重大问题上,没有法律依据不决策,未经法律顾问论证不决策。
(3)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乡镇干部依法管理水平。为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我们把乡镇干部的普法教育纳,入县党校教学计划,分期分批培训。“三五”普法以来,全县共举办乡镇干部培训班120多期,系统学习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每年举办两期乡镇干部依法治理工作研讨班,就转变领导方式、处理干群关系和权法关系,当一个依法办事的好公仆等课题进行研讨,总结交流经验。并且以乡镇干部为重点,建立并实施了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对乡镇七站八所的干部,连续两次法律考试不及格和不依法办事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对乡镇领导每半年进行一次执法评议,对有“吃、拿、卡、要,,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挂职下放,限期改正;对徇私枉法、胡乱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就地免职。这些措施的贯彻实施,有效地规范了乡镇干部行政执法行为,较好地发挥了学习一部法律、解决一方面问题、理顺一方面关系的作用。由于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人大实施监督,各方协同运作,提高了乡镇干部执法水平,遏制了执法部门各行其是、违法谋取部门利益的行为,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群众上访人次大幅度下降,乡镇党委、政府在群众中树立了依法办事的好形象,干部威信日见增长。
(4)建立刚性制约机制,保证乡镇依法治理运作有力。一是建立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乡镇依法治理任务分解量化,责任到人,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与乡镇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年终检查,逐项打分,量化评估。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在乡镇评比各项指标中,我们把依法治乡镇工作成绩作为考核评比重要内容,在百分制中占30分,并规定达不到25分的取消评先资格。在干部任用提拔上,对拟提拔重用的乡镇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先征求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意见,再进行工作考核,对于不学法、不用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建立执法考核制。对乡镇干部学法用法、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进行半年评议、年终考核,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由乡镇人大、群团组织、新闻媒介共同监督,并将考核结果公诸于众,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5)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我们以乡镇为重点,把乡镇依法治理与乡镇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农户这个细胞抓起,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梯次推进文明村、文明乡镇建设和发展。全县涌现出“十星级文明户”5万多个,文明村52个,文明乡镇12个。由于突出抓了乡镇依法治理,使全县出现了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市场交易井然有序,招商引资不断增加的可喜局面。我县连续11年被吉林省委、省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文明村镇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以乡带村,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深人发展
抓乡镇依法治理,一个重要目的是发挥乡镇向下的辐射作用,以乡带村,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促进依法治县向深层次发展。
(1)普法由软变硬,真正进入千家万户。推进依法治村工作,其根本在于用法律知识武装农民。为了使普法教育更加直观,更有成效,我们注重普法教育硬件建设,逐步从一般化方法发展到了现代化教学方式,在全县376个行政村的文化活动室增设电化教学设备,添置电视机和录放相器材。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制作法制教育专题片,定期组织村民直接收听收看,使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普及。同时,注重发挥公证,律师和文艺工作者作用,组织乡村普法宣传队,开展送法下乡、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收到入耳入脑效果。
(2)落实《村规民约》,把村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村规民约》,要求村干部带头遵守,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办事。定期召开村民大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坚决按规章制度处理。目前,《村规民约》开始成为基层管理的尺度,群众的自我管理正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3)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在试点基础上,我们于1997年初在全县376个村普遍实行了村务公开制度,包括财务帐目、土地承发包、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等农民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都公示于众,让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直接对干部进行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村民委员会每年初向群众公布年度工作计划,广泛征求意见;年终公布年度收益和提留款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村支部委员会成员和村委会成员每年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或测评,先由“两委”成员作述职报告,再评出称职或不称职,最后由乡镇党委考核认定,对一年评为不称职的进行劝告,两年评为不称职的组织调整。
(4)对村民委员会进行“海选”,让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我们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其负责人换届选举中,坚持做到候选人条件、选举程序、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四公开。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候,由群众自己提出候选人,候选人向群众发表竞选演说,当场接受群众提问,选民背靠背地进行投票。在选举过程中,出现了亲兄弟争村长,亲父女争委员的可喜场面。美国卡特人权研究中心考察团直接到我县进行了考察,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朱镕基总理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参加考察的一名西方记者用他耳闻目睹的事实向中外证明,我们县村委员会的选举真正实行了民主。由于我们让群众真正依法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四、强化措施,为乡镇依法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依法诒县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一项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形成城乡联动、合力攻坚的局面,才能收到实效。几年来,我们强化措施,加大了对城乡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力度。一是实行一把手工程。以乡镇为重点,县、乡、村三级一把手全都是依法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接受上级检查。二是实行一岗双责制。县领导在抓乡镇经济工作的同时兼抓依法治理工作,做到经济工作与法治工作同步开展。三是严格兑现奖惩。县里对整个依法治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把依法治理工作的好坏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同各级干部的工资、奖金和晋升直接挂钩,及时兑现。1997年末,县委、县政府对12名学法用法成绩突出的乡镇干部进行一了表彰奖励,其中有5人被提拔重用;同时对不依法行政酿成一定问题的乡镇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有的降职使用。四是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人大和政协坚持深入乡、村、组视察,了解各级干部依法行政情况,监督检查依法治理工作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提出批评建议,向县委反馈信息。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加财物投入,积极为依法治理工作创造条件。乡、村两级普遍建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乡里设专职领导负责,各乡镇普遍设立了依法治理办公室,平均每人拥有办公面积超过10平方米。乡镇财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0.10元的标准,提供普法经费,1997年全县普法经费投入50余万元。部分乡镇还配备了专用吉普车、摩托车,为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由于我们坚持以乡镇依法治理为重点,使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呈现出深入开展、整体推进的态势。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社会秩序更加稳定,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我县无集体械斗、无集体上访、无民转刑案件的“三无”村已达300个,占总村数的77%。1997年,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为万分之三点七,人口犯罪率为万分之三点四,连续3年被长春市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标兵县。1995和1996两年,连续保持了全国第一产粮大县的地位。经济综合实力列全省县级行列第一。同时,林业、文化、民政、计划生育、幼儿教育等项工作,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我们深知,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在全县行政区域内以乡镇为重点,全面开展依法治县,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很多工作还不尽人意。我们决心通过这次会议,学习先进,积极进取,努力提高依法治县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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