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京商业系统依法治理学习交流材料)
南京中央商场是全国大型综合性商业企业之一,现有职工2500人,经营面积3万平米,经营商品6万余种,下属17个专业商场及超市和酒店。几年来,我们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商业局的领导下,加强了依法治企工作,使企业在改革和竞争中不断发展,先后荣获了“全国最佳经济效益零售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和省、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回顾企业发展的历程,我们感到,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些成绩,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司在改革发展中坚持依法治企,即以法律为准绳,规范经营行为,保护企业利益,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在实践中,我们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依法治企落到实处
公司作为大型国有商业企业,在新形势下,能不能经受住市场经济的考验,关键要看企业经营管理是不是符合法制经济的要求。面对依法治企这个新课题,公司领导认为,当今,强化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政府职能转变后企业行为的自律性越来越严,不正之风对经营者的侵蚀也越来越隐蔽,只有在改革中不断强化法治管理,才能防患未然。同时,从公司的长远发展看,企业的法律素质也将是未来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得民心者得市场。谁依法经商,循规蹈矩,谁就将赢得较大的社会信誉和较多的顾客厚爱。因此,我们不把依法治企工作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将其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大组织领导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到位。具体采取了三条措施:
1、成立依法治企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领导小组承担了法制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制订、法纪监督检查、案发事件处理、保安工作指导等职责,并责成法律顾问室负责日常工作,把依法治企工作摆到了公司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成为公司领导不可推卸的责任。
2、建立三级责任制网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们把依法治企工作纳入公司、部门、柜组三级责任人的职责范围之中,并签订以以法治企为重点内容的安全责任书,实行人员变动即补、岗位变动即调的动态管理,做到不留责任的空白区和薄弱点。执法贯穿于事,责任落实到人,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责任区内。
3、设立法治管理监督队伍。公司规定,每个党支部选聘一名监督员,颁发聘书,任期三年。监督员必须是经营、服务、管理工作中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关心群众的先进分子。监督员身处基层,耳聪目明,敢于检举,能够及时、准确地把违法违纪的现象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上来,并协助领导做好预防或处理工作,成为依法治企的基层骨干。
企业依法治理工作有了领导机构、工作网络和骨干队伍,就形成了一个生动活泼的工作系统,从而使依法治企工作能够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取得实效。以查处案件为例,去年以来,监督反映问题共25人次,由责任区自查、自理、自解23起,经领导小组成员出面处理、结案2起,依法治企的各级组织和骨干都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二、营造法治氛围,促使依法治企深入人心
企业行为是员工言行的集中体现,员工言行是思想认识的具体反映,思想认识是环境渲染的必然结果。基于这一分析,我们把营造企业内部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依法治企的基础工程,常抓不懈。
1、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公司职工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展法制教育中,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抓住不放,促成效果。一是抓时机。抓住普法教育年、法规宣传月和参加上级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等机会,在职工中轰轰烈烈地开展普法教育,造成大的声势和影响。二是抓“阵地”。利用公司的《中央商报》、电视屏幕、广播站、宣传廊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潜移默化地影响职工的思想和行为。三是抓活动。采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召开专题研讨会、办特刊专栏、搞智力竞赛、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活动。两年来,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劳动法》、《消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9个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在学习教育中,由于能够联系实际,形式活泼,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职工的法制观念出现了“四个转变”:即由“不想犯法就不会犯法”转变为“不学法就难保不犯法”;由“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转变为“常在河边走,也能不湿鞋”;由“犯法根源在于社会风气不正”转变为“犯法根源在于自身法纪观念淡薄”;由“企业守法在于领导决策”转变为“企业守法在于依法办事”。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增强了,违法违纪现象逐年减少,企业的经营管理走上了“快车道 ”。
2、从严执行规章制度。良好的法治氛围不仅在于要搞好教育,更在于坚持依法管理,按规办事。几年来,我们在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的“小立法”工作,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先后修改制定了班子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营业现场管理、物业管理等关系企业正常运行的60多个规章制度,使企业管理和职工行为有章可循,并做到考核有标准,赏罚有依据,企业内部初步形成了人人讲法、事事用法的良好风气。
3、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考核工作。我们认为,良好氛围的形成,仅有教育和制度还不够,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督查考核作保证。在实践中,我们公司坚持每半年一次、部门每月一次、柜组每周一次的检查考核制度,采用汇报情况、现场巡视、访问职工、帐务核对等方法进行。为防止检查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我们坚持检查考核工作在依法治企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职能部门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工会侧重于民主管理、职工维权、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民事调解;纪委侧重于廉政教育、党员管理、清查“小金库”;保卫部侧重于治安保卫、消防设施;商管部侧重于营业现场管理、职业道德教育、来信来访及投诉处理;劳资部侧重于用工管理、计划生育;宣传部侧重于法纪教育、职工思想工作和矛盾化解;法律顾问室侧重于合同把关、诉讼代理、法律咨询,从而使依法治企工作有条不紊地运行。公司还通过检查考核,进行定期分析,及时提出综合治理的思路和对策,把依法治企工作逐步推上新的台阶。
由于我们注重营造企业的法治氛围,企业的凝聚力明显增强。今年以来,公司的经营尽管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但企业精神不衰,职工情绪良好,在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强化经营管理等重大利益关系调整中,依然保持了企业内部稳定的局面。
三、把握重点环节,确保依法治企良性运行
企业是个“小社会”,法治是项“大工程”。如何在“小社会”里抓好“大工程”,我们认为,把握住依法治企的关键,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实践中,我们重点把好“五关”。
1、把好决策关。企业行为重在决策,而决策的法律含量是衡量决策正确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为了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正确性,我们把决策建立于民主的基础上,即依靠领导层集体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作出符合法律的决策。经验与教训都说明,决策的法律含量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如,两年前,由于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几千万元的资金待讨还,公司现届领导班子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利益,成立了法律顾问室和清欠工作小组,依照法律确定清欠工作的方针与措施,经努力讨回欠款4000万元,充分体现依法办事的可靠性。
2、把好合同关。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企业组织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风险性。企业运用经济合同,确认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保障企业自身正当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公司于去年成立了合同管理机构,对10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实行检验、把关、审批制度,既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应,又有效地制止了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以权谋私行为,避免了企业经济和信誉的损失,同时,还利用经济合同的“时间差”、“地区差”,使销售增盈增效。如今年上半年,公司签订重大经济合同20多份,合同金额5000多万元,经有关部门检验全部合格,,无一纠纷。由于合同管理有力,公司保持了“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使业务关系单位发展到3000多家。
3、把好进货关。商业企业的经营效益与进货直接相关,实行进货跟踪监审,是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为了做到合法进货,保证利润,避免损失,我们制定了“一坚持、两做到、三不许、四最佳”的原则,这就是:坚持进货的名、优、新、特、廉质量标准;做到进货信息灵、情况实;不许进“人情”货、“假冒”货、劣质货;进货必须选择最佳渠道、最佳时机、最佳商品、最佳效益。为了保证这一原则的落实,公司制定了跟踪监审控制制度。今年以来,公司对效益差的近百个柜组进行进货审核,发现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进货把关不严,因而给予坚决清退,有效地防止了潜在的合同纠纷和经济损失。
4、把好财务关。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经过财务管理途径,严格把住财务票证的验收审批,是防止企业资产流失,保证企业资产增值的重中之重,也是严防经济犯罪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公司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在今年的经营大调整中,公司建立了结算中心,加强资金、费用管理,各商场的出纳及厂方销售款的支付形式,由各自与银行交往改为由中心控制,有效地防止了因财务工作不慎而可能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经济犯罪行为。
5、把好投诉关。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因商品质量及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顾客举报投诉相应增多,对于这项关系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投诉接待处理工作,公司十分重视,特派一名思想、业务素质好的同志具体负责,按照“消法”、“新三包”等法律法规,对投诉件实行归挡、检查、鉴定、协调和处理。依法处理消费投诉,化解了大量售后矛盾,避免顾客起诉,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维护了公司的社会信誉。多年来,公司投诉接待工作保持结案率100%,满意率100%的记录,被省、市消协评为先进单位。
依法治企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贯穿在企业经营、服务、管理的各个方面,也贯穿在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面对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强化依法治企这一艰巨任务,我们将抓住这次沪宁两地部分商业单位相互交流的良机,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坚持不懈地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努力把依法治企工作推上新台阶。
一九九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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