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会议,主要是部署全市干部学法考试工作。刚才陆印同志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我都同意。实施全民普法是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的基础,其中广大干部又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全市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好法律知识,既是我们做好工作、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和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因此,干部学法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要通过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并在此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坚持依法治市,保证各项事业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顺利发展。
同志们,上个月我市召开的人大和政协两个换届会议,对届期内全市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两会认为,几年来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提出“一年初见成效,三年面貌大变”的奋斗目标两年来,我市的经济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城市面貌变化最为显著,人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群众比较满意。与此同时,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市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新的成绩,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发展。我认为,以上成绩的取得,主要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靠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靠市委总揽全局、几套班子紧密配合以及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各项工作初步迈上了规范化的轨道。我市自1991年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以来,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在树立城市信誉、依法匡正世风、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制统一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曾三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特别是去年11月,省委普法领导小组在南京召开全省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在大会上作的全面经验介绍,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得到了参加会议的司法部领导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因此,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在全国和全省有着一定的影响。依法治市的成效,与在座的各位联络员同志平时努力工作也是分不开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要求,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程度不同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是企业依法治理进度不快,乡镇、街道、学校依法治理工作不实,从整体上看依法治市工作的社会化程度不高;三是立法和建章立制相对滞后,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部门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时有发生,自觉学法、守法、护法、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还不够浓厚,给依法治市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就仍然需要我们开拓进取,持之以恒、循序渐进地把依法治市工作继续推向前进。现借此机会,我就如何使依法治市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讲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的思想认识
今年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在多次会议上都一再强调我市要深入开展依法治市。之所以如此,根据我市当前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它的必要性:一是深入开展依法治市是在我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大家知道,在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上,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目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时又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了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共江苏省委、省人大相继于去年底作出了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和决议。这是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好中央的精神、省里的决定和决议,迫切要求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实践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它作为推进全市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二是深入开展依法治市是推动我市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提出了我市1998年的“三个加快,两个提高”的目标任务。其中,加快改革、加快发展方面,要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放活中小企业等改革上取得明显突破,同时加大力度,推进对外开放向高层次、宽领域、纵深化发展;继续推进经济增长的良好势头,在充分发挥原有经济优势的基础上,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抓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这方面目标任务的实现,也有赖于加强依法治市工作。因为,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决定它必然是法治经济。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的有效运作,都需要法治的规范、制约和保障。另外,我市要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逐步形成以商品市场为基础、要素市场为支柱、专业生产资料为特色的大市场体系,也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市场规则。只有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加强法治,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三是深入开展依法治市是进一步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保持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随着我市今年改革力度的加大,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诸如企业改革中大批下岗职工需要多渠道安置;征地拆迁、集资借贷、承包经营、邻里纠纷等引发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及时妥善处理。还有社会上存在的暴力犯罪、走私贩毒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等,影响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需要严厉打击;腐败现象,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需要坚决制止。上述问题是社会变革时期各种综合矛盾在局部地域的集中反映,必须以综合治理的方法来解决。这就需要继续完善法制,深入实行依法治市,用法治的权威来保证社会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稳定。总之,只有通过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才能实现城市的整体合力,有力促进城市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为我市建设成为政治昌明有制、经济繁荣健康、社会进步文明、环境优美舒适的现代化的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要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市的奋斗目标
依法治市是一项全局性、全方位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个领域,不仅仅只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它是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一个完善的立法、公正的司法、严格的执法、深入的普法、有效的法律监督的法治体系。因此,我们要按照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结合市情,统筹谋划,研究制订好我市的依法治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并明确阶段性奋斗目标和工作计划,每年都要确定工作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向前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正在拟订《南京市1998-2002年依法治市规划》的草案。我初步考虑,在这个草案中要明确我市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奋斗目标,具体内容为:一是有与国家法律相配套和与本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民主制度比较健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三是全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全社会养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四是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执法和司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五是法律监督机制比较健全,社会法律服务体系比较规范和完善,国家机构的权力受到法律的制约,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六是基层的依法治理得到普遍落实,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规范公民和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显著,社会安定团结,治安秩序良好。奋斗目标经市委确定后,各区县、各部门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据此制定实施的工作计划,以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要进一步突出依法治市工作的重点
依法治市工作涉及面很广,工作量很大,这就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循序渐进地向前推进。当前要抓好五个环节:一是突出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要从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遵循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反映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加快制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的过程中,要坚持立法有利于基层、有利于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体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精简、便民的原则,防止立法争权、立法扰民;要增强立法的民主性,让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立法,使法律规范切合实际情况,具有地方特色,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的立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深入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普法工作要立足于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其学法懂法、自觉守法,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今年开始逐步在全市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并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抓好这个法制建设的“希望工程”。要在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上取得明显突破,结合端正行风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及解决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有关的专项依法治理,抓出一批过硬的先进典型。三是抓好依法行政这个重点。各级政府机关要转变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手段以及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管理国家事务和各项事业的能力。要通过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公示制,建立行政评议考核制,完善行政损害赔偿制,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正确实施法律,保证执法行为合法有效。要坚决制止滥用权力,纠正行政执法的不力状态,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健全完善公正司法的制度。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办理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案件,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和实行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制、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司法赔偿制,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要采取坚决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权大于法、钱重于法、情过于法等司法腐败问题,坚决消除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确保公正司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五是强化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每年有重点、有计划地检查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对同级“一府两院”工作的评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行政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把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严密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各级法院要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确保司法公正。各级政协要采取视察、提案、建议案等形式,行使民主监督的职能,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要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介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揭露和批评。
四、要进一步加大对依法治市的组织领导力度
依法治市是一项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因素众多的社会系统工程,它的成效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隐性到显性、从短期效果到长期效果的逐步发展过程。所以,实行依法治市,仅靠哪一套班子和哪一个部门是难以推动的,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步骤、全面实施。当前,在组织领导方面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完善领导机制。根据省委的决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要作调整,在保证市委总揽这项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大领导的力度。区县领导机构也要结合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充实其力量,以保证依法治市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加强工作指导。在依法治市与经济体制改革实际相结合、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以及点面结合、条块结合上作些深层次的研究、分析。同时抓好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典型,进行分类指导。三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本着“上下到位、左右统一、前后配套”的原则,制定好依法治市的工作责任制,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及领导小组的组长和成员知道应做什么事、应负什么责,达到任务层层分,责任层层负,确保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最后,再向在座的联络员同志提点要求。我市从1994年就组建了依法治市联络员队伍,并制定了《联络员工作规则》,得到司法部的肯定。几年来,联络员同志们热爱事业,辛勤工作,为依法治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联络员队伍是依法治市的一支骨干力量。希望大家继续在工作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纽带作用,为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依法治市,是前无古人的一项伟大事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既立足当前,脚踏实地,积极工作;又放眼未来,坚持不懈,艰苦奋斗,努力开创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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