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98年12月29日
我市隆重举办“依法治省宣传周”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12月20日至27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了依法治省宣传周系列活动。
这次依法治省宣传周活动有四大内容,第一,召开依法治省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第二,召开省暨南京市各界人士依法治省座谈会;第三,组织由省、市以及六城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税务、交通、劳动、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依法治省大型法律咨询日活动;第四,由鼓楼区代表南京市作了依法治区法制文艺汇报演出。活动的主要特点是:
一、指导思想明确。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省委、省人大决议为基本内容,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和省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决议的重大意义。
二、领导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焕友同志在《新华日报》上专门发表了署名文章;省委副书记曹克明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开展依法治 省宣传周活动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汪正生同志和王浩良同志分别在新闻发布会及座谈会上通报我市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作了重点发言。他们的发言受到与会者一致好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霞林同志在两次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开展依法治省和治市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深入开展依法治省和治市的目标任务,并对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南京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搞得很好,在省外是窗口,在省内是示范”。省市领导李明朝、胡序建、罗志军、黄顺生等及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都参加了宣传周活动。
三、声势大。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及各区县都组织了不同形式的宣传周活动。仅法律咨询日,市和六城区七个咨询点,就接待人民群众一千多人次,向人民群众解答有关婚姻、民事、土地、房产、经济合同等方面的法律和问题,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一万多份,悬挂标语、横幅十余条。
通过举办这次“依法治省宣传周”活动,从总体情况看,特别是从法律咨询活动反映出的问题和群众情绪来看,一方面反映出广大群众渴求法律,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很多。这充分证明党中央确定依法治国的方略是非常正确的,得人心、顺民意的;开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适时的,而且任务是非常艰巨的。从而更加激励我们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去积极努力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报: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宣传司,省人大办公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杨植秘书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
发: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领导、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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