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98年11月27 日
市长王宏民同志提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努力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为贯彻落实市委19号文件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决议》,市政府于11月23 日下午召开了市长办公会,专题讨论研究《南京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草案)》。王宏民市长亲自主持了会议。他在听取副市长罗志军、秘书长耿乃凡和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和发言后,就政府机关如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着重强调了两个问题:
首先,强调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他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这是一件好事,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步骤,是深化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水平、强化各级行政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的重要措施,大家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
第二,强调了要同心协力抓。他说,这个方案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后,都要按照这个方案去执行,认真去做。要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使大家逐步树立“以法为本”的观念,从制度上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做到依法行政,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执法责任不明、执法关系不顺、执法程序不清、执法监督不力的问题,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同时,要把实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与推行公务员制度、加强行政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一支廉洁、公正、高效的公务员队伍,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加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老百姓办实事,有力地促进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报: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宣传司,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杨植秘书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
发: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领导、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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