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98年10月27日
我市在白下区召开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场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根据今年依法治市工作的安排,10月26日上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委员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在白下区召开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场会,推广白下区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的经验,全面部署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出席会议的有:市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浩良同志,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昭宏同志、副主任王吉森同志和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及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分管组长、办公室主任、宣传科长;各区县教委分管主任和负责德育工作的干部;关工委主任和政法关工委主任;部分中小学校负责人及省、市新闻单位的同志共260多人。
王浩良同志在会上作了题为《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 努力开创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新局面》的重要讲话。他说,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具有战略意义的事业,是一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依法治国、培养跨世纪合格人才和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他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我市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充分认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法制教育的自觉性。他说,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是培养跨世纪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需要;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切实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抓出成效。第二,要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征,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制教育。要以正面教育为主,注重其行为规范养成;要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要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实效。第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任务的落实。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涉及到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面广量大,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互相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教育部门是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职能部门,各类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对抓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要采取多种形式,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在会上,白下区区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马和欣和副区长王洪星及南京市行知实验中学校长张卫宝同志、南京市八宝东街小学校长朱慧珠同志分别介绍了他们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的经验。接着,市教委工委书记苗瑞涛同志全面部署了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任务,明确从本学期开始,我市中小学将统一使用我市新编的《法制教育读本》。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马昭宏同志就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今后如何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陆印同志就如何传达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报:司法部办公厅、宣传司,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杨植秘书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
发: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领导、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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