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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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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组团考察南京依法治市
第二十六期(总第63期)
http://www.yfzs.gov.cn/ 2004-02-25 15:02:43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98年9月25日

                     上海市组团考察南京依法治市

    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行风建设,9月22日至23日,由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委会共同组织的黄浦、卢湾、虹口三区的商业系统考察团一行40余人对我市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商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考察。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商业局组织我市部分国有商业企业和有关区县与来宁考察的上海市有关商业企业进行了相互学习和交流,共同探索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
    市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浩良出席了22日下午的交流会。他代表南京市委、市政府对上海考察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上海市是世界上闻名的国际化大都市,在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方面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是全国学习的榜样。这次组团到南京来进行考察交流,将对我市的经济发展、依法治市和商业系统的依法治理、行风建设将是一次有力的促进,也是我们学习上海的一次极好的机会。接着,他向客人简要介绍了我市的依法治市情况。他说,南京从1991年以来,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围绕法制统一、司法公正、城市信誉、正气昭彰、社会稳定五个方面的目标,着重抓了地方立法、全民普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治理、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形成了一个健康、文明、有序的城市法治氛围。在1996年被国家司法部列为全国省会城市依法治市的试点城市。交流会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陆印详细介绍了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情况;市商业局局长李利江介绍了全市国有商业系统开展依法治理和行风建设的情况;上海也介绍了南京东路、淮海中路、四川北路三条商业街开展依法治店的情况。
    同时,上海市的华联商厦、国际商厦、钟表商店等大型商业企业与南京的新百商店、中央商场、南京商厦、友谊华联集团公司、交家电集团总公司、湖南路商业街管理委员会等单位进行了对口交流。并参观了新百商店和湖南路商业街。他们一致感到,南京近几年发展速度很快,变化很大,特别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方面是真抓实干的。并对南京的接待安排感到非常满意。













报:全国人大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法制宣传司,省人大办公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市领导、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
发: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领导、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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