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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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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重视 积极探索 努力把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政府
http://www.yfzs.gov.cn/ 2004-02-26 16:07:40
南京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场会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联合在我区召开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场会,这是对我们的鼓舞和鞭策。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向前来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近年来,我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在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上作了积极的探索。从1994年的“娃娃学法园地”开始,到1996年在全区48所中小学全面开设《法律常识》课,在一步一个脚印的实践中,取得了初步成效,近四万名中小学生受到了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初步掌握了与其年龄相应的法律知识,初步树立了法制观念,提高了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全区在校生的犯罪人数由1995年的16人减少到1996年、1997年各一人。我区多次被省、市评为普法先进区。《中国律师报》、《江苏法制报》、《经济日报》等20多家新闻单位对我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经验和成果进行过报导。兄弟省市也纷纷来人来函,学习我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的经验。我区自己编印的《法律常识》一书赠送范围达20多个省市,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下面,我就全区近年来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基本做法,向大会作个汇报。
    一、领导重视,全力推动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要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实却很不容易。1995年底我们刚开始抓这项工作时,一无系统教材,二无教学骨干,三无现成经验,工作每进行一步都非常困难。市委办公厅在转发《南京市1995年依法治市工作计划》中明确指出,在我区进行中小学生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试点。市里的文件下发后,区委一班人立即组织了学习,并重温了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论述。大家一致认为,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现实需要,是“三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是培养跨世纪人材和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作为一级党委和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区委主要领导在分析当时的困难时指出:越是重要的工作,落实时往往困难也越大,也越是需要领导重视,使之产生强大的推动力。后来的事实证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是中小学法制教育在我区能够扎实开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在统一认识上打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区委一班人在统一自身思想认识以后,立即在区机关和中小学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对中小学法制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区分管书记多次召开区司法局和区教委联席会议,搞好协调,共同研究制定实施计划,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司法局和区教委于1996年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的通知》。区教委在召开系统会议时,又专门作了动员和部署。通过一系列扎实有力的工作,很快在全区范围形成共识,为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在建立组织上使实劲。思想上达成共识后,要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还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我们针对区里的实际,建立了区机关、学校和老师三级组织网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分工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区长牵头,由司法局和教委联合组织实施;学校由分管校长和政教处具体负责;由政治教师和班主任负责授课和组织活动,基本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的组织领导体系。
    在指导帮助上下功夫。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在我区起步以后,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都给予了及时有力的指导和帮助,使其在起始阶段能够克服各种困难,顺利展开。一是经常进行视察和走访督促。1996年是全区48所中小学全面开设《法律常识》课的第一年,市、区两级人大和区政协先后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南航附中、行知中学、八宝东街小学等学校进行视察指导,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区教委和区司法局在新学期开学前都要组织人员到学校走访检查,及时了解和督促学校搞好《法律常识》课的计划安排。二是组织编印教材。为了保证法制教育课在中小学普遍展开时能有一套全区统一规范的教材,区教委和区司法局于1995年下半年联合组织编写了《法律常识》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一套三本法律普及教材,及时发到了授课老师和学生手中。三是组织教学骨干培训。为了帮助教师尽快承担起法律知识的教学任务。1996年4月和11月,区里先后组织了两期培训班,为学校培训了100余名法律教师骨干。1997年和1998年,我们实行两级培训的办法,即结合区里举办“三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对各学校教学骨干进行培训,然后由骨干再对本校任课老师进行培训。四是组织试点,及时推广先进做法。从1996年2月开始,区在行知实验中学和八宝东街小学进行了一个学期的法制教育试点,于1996年7月初,在行知实验中学召开了全区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场会,推广了他们“三定”(定师资、定课时、定内容)、“四结合”(将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心活动、重大纪念日结合起来)的做法,为全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二、科学施教,积极探索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
    中小学法制教育不同于成人的法制教育,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我们只有从中小学生的实际出发,开展适合其特点的教育活动,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在这方面我们主要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四个结合”。
    从青少年的认知能力出发,将理性教育和形象教育相结合。中小学生正处在青少年时期,其理性思维能力较弱,要使他们懂得一些法律的概念和道理,必须借助形象思维的方法。一是根据中小学不同年级段,区分层次,编写了小学、初中、高中三本内容深浅不同的教材,较好地解决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定位工作。二是开展丰富多采的普法活动,如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法制夏令营等,使学生在活动中,潜移默化的受到法律知识的教育。三是组织学生参观市严打成果展览和禁毒宣传,观看法制内容的影视剧、小说等文艺作品,并组织撰写读后感。行知实验中学在参观后,还组织学生自己动手,每人编辑一份“法制小报”,进行展评。这些生动、直观的教育形式,学生既乐意接受,效果也较好。
    从区域社会实际出发,将课堂教育与社区教育相结合。坚持教育为社会现实服务,不仅是目的,同时也是方法。因为只有把教育和当时的社会形势紧密联系,才能对学生产生强有力的感化作用,教育的内容才能在学生幼小的心灵里留下深刻的烙印,并且形成教育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性互动。这几年,我们每年都结合省、市要求和区域特点,在全区中小学校统一开展1-2个大型普法活动。1996年,我们重点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7年重点组织中小学生学习税法知识;今年我们在全区中小学重点开展了学习《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每次大型活动我们都分解成若干项目,严密组织,力求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如去年三月,区委宣传部、区国税分局、区司法局和区教委联合开展了“白下区中小学生税法普及工程”系列活动。区国税分局领导与10所学校校长签订了税法知识教育目标责任书,并以职业高中为重点,在全区10所中学同时开设税法知识课,在全区中小学举办税法知识讲座,组织税务、司法人员和部分学生走上街头,为社会开展税法咨询服务。这一活动使全区15000名学生系统地接受了税法知识教育,为未来的从业人员打下了履行纳税义务的思想基础。
    从行知统一的教育理论出发,将法律启蒙与亲身实践相结合。法律与生活密切相关。学法也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全区中小学普遍学习《国旗法》以后,我们要求学校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长期对学生进行《国旗法》和爱国主义教育。在开展法制教育中,许多学校适时组织了“我学法以后”的演讲活动,让学生自己谈感想,进行行为引导。有的学校在开展法制教育中,还加强了对有违法苗头的后进生的帮助转化工作。行知实验中学有个叫施波的同学,原来是个重点帮教对象,在法制教育和老师的帮助下进步很大,毕业后在华能宾馆工作。一次他到银行取500元钱,储蓄员多给他4500元,当时他心里还嘀咕,怎么给我这么多十元一张的票子,因为赶着去上班,往怀里一揣就走了。到了单位拿出来一看竟全是100元一张的,他当即请假骑车去银行还了多给的钱。这个“取钱,还钱”的故事,南京电视台、广播电台和许多报刊进行了报导。当学校老师打电话向他表示祝贺时,他说:“这是学校教育的结果,应该感谢老师。”
    从环境熏陶作用出发,将学生教育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在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我们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既为中小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也促进了学校的管理工作。一是要求教师带头学法、守法、护法,为学生示范。学校要求老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要讲文明,讲科学,不许体罚和侮辱。二是学校依法管理,不向家长乱收费,不向社会乱摊派。三是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履行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手续。四是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在校生流失。在依法治校中,许多老师为了维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吃尽了千辛万苦,帮助了一个又一个孩子和家庭。八宝东街小学学生张某,幼年丧母,九岁在该校读一年级,但越学越吃力,渐渐产生厌学情绪,张的父亲也想让她退学。学校领导、班主任多次上门做工作,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指出不让十五周岁以下的孩子上学属违法行为,终于说服了家长和张某,使她重新回到班级上课。由于依法治校工作开展得深入扎实,1996年以来,全区没有发生因学校违法而被家长或社会投诉的事件,学校的管理工作在法制教育中走上了新台阶。
    三、建立制度,切实保证中小学法制教育持久进行
    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程,开展起来不容易,坚持下去更难,而惟有长期坚持才会产生比较好的社会效益。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持久开展,关键是要有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使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逐步制度化、法律化。几年来,我区的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一套适合我区特点的制度。
    一是党委议教制度。区委将中小学法制教育纳入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作为依法治区的基础性工作和“三五”普法的重点内容来抓。区委分析区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形势时,将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年头岁尾,区委在部署任务和总结工作时,将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计划和考核制度。各学校在贯彻教学大纲时,要将法制教育工作单列计划,学期总结时,要随同报表一同上报教委。教委和司法局适时检查各学校计划落实进度,学期结束时,根据学校的报表,组织抽查考核,对严重不落实单位要通报批评。憙
    三是建立教育基地和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制度。为了搞好教学骨干的培训和大型活动的开展,我们以区委党校为依托,成立了区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各学校也广泛地同司法、部队等单位开展共建、共育活动,建立了50多个共建点,聘请了50多名校外法律辅导员,为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四是每年开展1-2个大型普法活动制度。区教委在制定年度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时,在教材规定内容和各学校自行开展辅导活动的基础上,每年进行1-2个区域性大型普法活动,以推动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开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把他们培养成具有全面素质的21世纪的合格人才,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区在中小学法制教育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就全区而言,还有深入不够和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少数学校还存在着重文化教育、轻法制教育的现象。我们决心以这次大会为新的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的精神,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尽心尽力,为祖国的明天更加美好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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