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入开展依法治市,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市委、市政府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市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的依法治市专项经费。经费有保障是我市依法治市经验之一,受到上级领导机关和兄弟城市的赞誉。目前,大部分区县仿照市里的做法,安排一定的依法治区县的专项经费,如鼓楼区、江宁县等都做得比较好,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据了解,有的区县不了解市委、市政府批转的“三五”普法规划和《南京市1998-2002年依法治市规划》中要安排专项经费的要求,因而在工作中没有安排依法治区、县专项经费。希望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此通知后,要按照《规划》中的要求,向区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主动与财政部门联系,积极做好1999年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并明确专款专用。如有困难,立即向我们办公室汇报,我们将根据文件和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上门做工作,以保障依法治区县工作专项经费的落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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