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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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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
宁治办[1998]31号
http://www.yfzs.gov.cn/ 2004-02-24 09:56:33
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我市当前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社会治安日趋严重和暂住人口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的问题。根据市领导指示,从现在起到春节前,全市将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暂住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坚决遏制各类案件上升的趋势,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特作如下通知:

    一、教育的内容

    各区县要根据市1998年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的要求,在学习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编印的法律法规学习材料之五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认真组织协调各用工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暂住人口,有重点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南京市暂住人口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暂住人口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 实施方法

    (一) 以面授教育为主。各区县和有关用工单位及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可举办法律学习班和讲座等形式,认真组织大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学习内容的落实。

    (二) 形式多样。采取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法律咨询、法制橱窗、黑板报、播放法制录像、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提高法制宣传的效果。

    (三) 把法制教育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各单位要在法制教育中,针对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使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具体要求

    加强暂住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是依法治市工作的一个方面的内容,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法制教育的效果,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区县贯彻的情况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建委、市建工局等有关部门将组织检查。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一日




抄送:市建委、市建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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