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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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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市依治办文号文件
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三届法制文艺调演的预备通知》的通知
宁治办[1998]30号
http://www.yfzs.gov.cn/ 2004-02-24 09:54:53
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推动全市法制文艺工作的开展,更好地运用法制文艺演出的宣传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并为全省第三届法制文艺调演选送节目。现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三届法制文艺调演的预备通知》转发给你们,希你们按通知要求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和节目选送工作。
附:“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三届法制文艺调演的预备通知”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一日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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