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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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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学法用法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典型发言材料
坚持依法治市建设文明城市(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http://www.yfzs.gov.cn/ 2004-02-25 09: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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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和文明进步,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将南京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融古都特色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现代化江滨城市,市委、市人大于1991年初,不失时机地分别作出了全面开展依法治市的决定和决议。六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法制统一、司法公正、城市信誉、正气昭彰、社会稳定五个方面的目标,持之以恒地开展依法治市,在立法、普法、守法、执法、依法治理、法律监督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逐步形成了一个健康、有序的都市法治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摆上位置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针,已载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这表明,我国在治国方式上将经历着一次深刻的历史变革。目前,我们开展的依法治市工作,就是依法治国的局部实践。六年来,我们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也是随着工作的实践而不断深化的。开始,有的同志认为依法治市工作见效慢,政绩软,看不见,摸不着,可以慢慢来,因而缺乏紧迫感,在工作中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我们感到依法治市工作的动力,一方面来自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来自各级领导干部的远见和重视。因此,针对同志们不同时期的思想反映,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论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论述及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使大家认识到法制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人类文明的进步,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依法治市
,是实现城市“盛世”的重要条件和保障,在思想上增强了法制观念。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武龙同志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主要靠三件三法宝:一是靠经济立市;二是靠科教兴市;三是靠依法治市。市长王宏民同志在1996年10月17日召开的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实现把南京建设成为功能齐全、服务一流的省会城市和成为长江下游的经济、金融、商贸三大中心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必须改变领导方式,以完善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为核心,把全市各项工作纳入依法治市的轨道,建立全市上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水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对依法治市工作都十分重视,摆上位置,真抓实干。1996年市委就召开了两次书记办公会议,专题听取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讨论解决依法治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副书记、市人大主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胡序建同志,逢会必讲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定期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研究和部署工作,要求办公室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一件一件抓落实,并亲自带领工作组抓依法治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试点。同时,市领导还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守法,塑造法制氛围。市委于1994年就明确提出以领导干部的学法来带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凡是要求各级干部学习的内容,市委领导首先带头学习。每年市委学习中心组都制订学法计划。如今年市委学习中心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国家司法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组织广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的通知》要求,专门制定了学习计划,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作序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这本书为主要内容,分四个专题进行学习,并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海年、刘瀚和北京大学法法系袁曙宏教授等 一些法学专家进行辅导,以提高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另外,凡是要求各级干部开展的学法活动,市领导也身先士卒。从1994年到1996年,为检查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落实情况,决定每年都举行学法考试。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等市领导都以普通一员的身份,参加学法考试。1995年底到1996年1月,由于在市领导带动下,全市有18000余名县处级(含企事业单位相当处级管理人员)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学法考试,参考率98%以上,并提出“三五”普法建议55600条,有力推动了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
    二、统一领导,齐抓共管
    依法治市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各个领域,只有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我们主要抓了三个环节。
   (一)健全组织。为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保证依法治市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地协调开展,从1991年初我们就成立了由市委统一领导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法制、宣传的两名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法制的领导和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委办局各有一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司法局,与司法局合署办公,由司法局一名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和市各部委办局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依法治市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各区县和市各部委办局领导小组;各区县领导小组领导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等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各部委办局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和直属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法治市日常工作并对全市各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同时还在市级机关建立了一支120多人的依法治市联络员队伍。使全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达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
   (二)明确目标。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确定的目标是: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全市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为建设成政治民主、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现代化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实现上述目标,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实施目标管理。基本做法:一是把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中,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验收。二是把依法治市工作置于市委年度计划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在每年的市委扩大会议和市人代会议上,市委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市政府工作报告都把依法治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和具体部署。三是实行以党委统一领导和各部门分工合作的目标责任制,做到党委负责全面决策,人大负责立法和法律监督,政府负责行政执法和建章立制,政协参与和民主监督。同时,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都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将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政绩之一。从而使依法治市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完善机制。为防止依法治市工作出现齐抓都不抓、共管都不管的现象,我们逐步建立一系列运行机制。1993年8月,我们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规范》,规定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范围和领导小组组长、各个成员及办公室主任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会议、请示汇报、考核验收等各项制度。同时还建立了《南京市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规则》和《南京市依法治市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等。这些规范和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使依法治市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的运行;另一方面也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尽心尽力做好依法治市工作。从1991年至1996年按这些规定和要求定期对依法治市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个人进行评比和表彰,先后共评比和表彰了依法治市和“二五”普法先进集体110个,先进个人179名,优秀联络员58员,新闻报道先进集体46个,优秀新闻记者88名。
    三、全面规划,整体推进
    依法治市工作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围绕经济建设和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这个中心,对立法、执法、守法、普法、法律监督等法治的各个环节以及各个层面进行了全面规划,明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抓好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三是抓好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四是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综合治理;五是抓好法律监督。使依法治市工作与全市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驱动,协调发展。为保证依法治市规划顺利而有效地实施,我们在整体推进过程中,主要采取四种方法:
    (一)制定标准。为使依法治市工作得到具体量化,便于操作和检查督促,我们根据依法治市规划的任务和要求,经过试点,研究论证,于1994年8月制定了《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标准》,对市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区县、街道、乡镇、行政村、企业、学校等开展依法治理的工作范围和具体目标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要求,使其既有同一内容上的不同标准,又带有部门、行业、单位不同特点的不同标准。这样,既有利于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也有利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督促和考核验收。
    (二)典型引路。我们本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指导和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全面开展。1991年至1993年,先后确定67个不同类型的典型进行试点,并先后推广了玄武、白下区依法治区,玄武门街道依法治街和大厂区长芦镇依法治镇及江宁县翻身村依法治村的经验。1994年又侧重抓了带有行业特点和全局指导意义的7个不同类型的试点,并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7个联络组,每个组有一名市领导任组长,分别对试点单位进行具体指导,总结推广其经验。今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每个成员还将在城乡各抓一个“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试点,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三)突出重点。依法治市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隐生到显性、从短期效果到长期效果的逐步发展过程。我们在依法治市工作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初见成效,三年面貌大变”的目标任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市的成效。主要突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法制统一。二是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树立城市信誉。三是依法匡正世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确保一方平安。五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如1991年到1996年,市人大制定的22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的236件地方规章,没有一件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相冲突相抵触。同时,把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律法规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工作来抓。几年来,我们始终将领导干部、青少年、执法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口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每月一个学法日制度和学法档案及检查考核制度;对中小学生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法制教育,目前有60%的中学、40%的小学进行普法教育;1995年下半年,对全市40多万暂住人口分批进行了法制教育,其中5万多人进行了学法考试。外来暂住人口未进行法制教育之前,其犯罪率占全市总犯罪率的50%以上,进行法制教育之后,犯罪率下降到40%。
   (四)滚动实施。根据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步骤,在抓好典型的同时,以年度计划滚动实施。1994年市委确定在全市三分之一乡镇、行政村、企业、二分之一街道中开展了依法治理。1995年在全市二分之一的乡镇、行政村、企业和全部街道中开展了依法治理。1996年在全市三分之二乡镇、行政村、企业中开展了依法治理。今年,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将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标准》制定各级依法治理工作百分考核细则,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同时还根据群众反映的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每年进行专项治理。1993年进行市容卫生和市场秩序两项治理;1994年进行社会治安和禁放烟花爆竹两项治理,特别是禁放工作,由于执法力度大,禁放一次成功,连续三年没有出现反复;1995年进行了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治理;1996年进行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工程建筑市场的治理;今年将开展一次清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专项治理活动和开展一场禁毒专项斗争,在城市管理方面将重点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进一步改观市容市貌。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开展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是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重要目标。只有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抓好法制建设,才能为城市建设积淀后劲,奠实基础,保证城市发展常盛不衰。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六中全会精神,抓住新机遇,不断开创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五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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