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依法治市的宣传报道工作,调动各新闻单位和记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委宣传部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结合我市依法治市工作有关考核标准,决定每年对各新闻单位和部门、栏目组及记者的报道工作进行一次评比,评比条件如下: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带头学法,将依法治市的宣传报道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并有工作计划;
2、有分管领导,责任落实到人,且有专版、栏目,每周至少有一档以上节目;
3、采编新闻报道运用法律充分、准确;
4、新闻、案件报道内容丰富、生动,形式多样,并有一档以上节目或报道获得市以上法制好新闻评选的奖励。
二、先进个人
1、带头学法、守法,模范地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2、报道及时、准确,质量高,具有创新精神;
3、努力完成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有关依法治市内容的报道任务;
4、采编新闻报道运用法律准确;
5、获得市以上法制宣传好新闻评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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