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县教委(教育局),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市属大专、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小学校:
现将《关于在全市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在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依法治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百年大计。因此,各地区和单位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位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搞好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在师生中广泛深入地进行学生法制教育的宣传发动工作,认清开展法制教育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师生学法讲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抓好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在全市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是一个新的课题,一定会遇到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希望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此工作意见,搞好调研,抓好各种类型的典型,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在面上推广,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起来。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分工专人负责,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按照市里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这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附:关于在全市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的工作意见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教育委员会
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在全市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的工作意见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全民普法工作的重点。现根据国家教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和“三五”普法规划的精神,结合《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标准》的要求,决定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市学校逐步开设法制教育课,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为指针,遵照“法制教育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的要求,服从服务于学校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大局,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社会培养跨世纪的合格人材。
二、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市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奠定思想基础。
(二)具体要求
1、小学的法制教育,主要是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逐步培养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学法守法的好品德。
2、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使学生认识法的作用,知道用法律规范自己、保护自己,维护公共利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大专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以培养大专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使其立志成为振兴民族,报效祖国的合格人才。
三、方法步骤
全市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本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全面推开的原则进行。
具体分为三步进行:
(一)制定好计划
在全市大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课,对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是我市1997年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市精神文明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实:第一,各区县和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或意见,以指导这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第二,各级各部门要将学校法制教育正式列入教学计划,保证教师和课时的落实;第三,各学校要把法制教育与学校德育工作和依法治校有机结合起来,保证法制教育每月一个课时的要求,通过法制教育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二)编写好教材
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委负责牵头,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青少年的认识和成长规律,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结合南京的实际,编写出具有南京特色、内容丰富、适用性强的法制教育课读本,并逐步配以辅助的课外读物和教师参考资料。
(三)抓好试点
市里在抓好白下、玄武两区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召开全市大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的现场会,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在全市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的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
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要深刻认识到提高国民素质,育好一代新人,是我国顺利跨入二十一世纪并实现既定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今天的大中小学生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拥有基本法律知识,具备基本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未来接班人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全市学校普遍开设法制教育课,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施行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市乃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一定要下大力气切实抓紧抓好。
(二)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大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工作的领导,市成立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协调小组,由苗瑞涛、陆印、汪遐义、周兆瑜四同志组成,苗瑞涛、陆印负责牵头。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毅、崔美华、张道乾、郑耀先等同志组成,杨毅、张道乾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刘鹰、秦瑞、李丽、张学文、魏道满、姚永年等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做好辖区内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明确分工
1、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依法治市日常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学校作
为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建设好,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市教委做好法制教育课的计划拟定和读本编写及教师培训等各项工作。
2、市教委是全市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直接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认真落实法制教育课的计划和法制教育课读本编写工作,按照《法制教育课读本编写大纲》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读本编写任务。
3、市关工委是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主要参与部门,在积极配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委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校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
(四)加强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
要通过岗前培训,定期轮训,脱产进修等多种形式及交流、研讨等多种渠道,使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任课教师在深谙教学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制教育课的教学水平。
(五)建立考核检查制度
为保证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师、课时等工作的落实,要逐步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考核检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以保证法制教育计划真正在各学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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