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商 推动经济发展
南京市商业局党委
我局作为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商品流通工作的职能部门,辖有25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近3万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商业竞争日趋激烈,商业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商业在城市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也日益提高,其拉动消费,带动生产,驱动发展的重要性则更为各级领导所关注。近年来,我们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确立了“围绕经济抓法制,抓好法制促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全市依法治市的总体部署制定了“为民服务,依法治商,求真务实,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并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取得了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双丰收。96年实现商品总销售127亿元,同比增长147%,实现利润80579万元,今年1—9月尽管实现销售同比下降39%,但利益却净增1226万元。继续确保了在全省同行中的优势地位,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同行中也位居前列。96年我局被评为“南京市市级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利江获得“江苏省‘二五’普法先进个人”和“建设新南京有功个人”称号。我局开展依法治商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教育先行,依法治商夯实根基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商业法制建设不仅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新的、必须做好的工作任务。我们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要求,结合商业工作实际着重抓了三项工作:
1、建立机构,健全网络。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依法治商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利江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王永胜和副局长殷竞武任副组长,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宣传教育处,并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同时局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有些大中型企业还在下属单位中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初步形成了三级网络,使依法治商做到工作有人抓,任务有落实,活动有成效。
2、围绕目标,明确重点。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高起点、新突破,开创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我局依法治商工作围绕全局两个文明建设目标,提出了实现两个转变:即从习惯于依靠行政手段转变到依靠法律手段,从重经济轻法制转变到经济与法制并重;树立了三个意识:即创新意识、务实意识和精品意识;力求做到三个结合:即把依法治商与经济工作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和用法上,严把“三关”即产品质量关、商品进货关和售后服务关,从重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铲除经济工作中的一切不实行为,增强对顾客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国家负责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3、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商业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既十分紧迫,又责无旁贷。我局在年初千人干部大会上,局党委对领导干部明确提出了聚精会神、求真务实、依法治商的号召,要求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三观”,即正确的市场发展观,正确的改革开放观和正确的商业法制观,把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法制观念,做好法
制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制定、完善了“三五”普法规划和学法计划,局机关处以上干部每年都参加市里组织的学法考试;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学法情况也列入每年干部考核内容,作为任用的依据之一。二是抓好普法培训班。三是坚持学习制度,各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都把学法纳入其中,我局在制定贯彻十五大文件学习计划中,专门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专题,并结合实际出了讨论思考题,通过领导干部的先学一步和学深一点推动了面上的学习,从而把普法教育与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氛围,提高了对依法治商重要性的认识。
二、优质服务,守法经营,使依法治商落到实处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则衰。流通领域作为商品交换的场所,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伪劣商品,我们国有商业也未能幸免。为加强依法治商力度,我们从去年初运用法制和行政手段,以参与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提高质量、维护信誉、还我“净土”的“打假”高潮,全局上下结合实际创出了各具特色的阶段性成果。
1、抓住重点树典型。
我局于去年推行依法治商工作中树立了新百商店和中央商场两个典型,他们分别荣获了“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和“全国最佳信誉企业”称号。今年以来,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商的工作重点,完善“打假”责任制,采取了新的举措。南京商厦在推行经营体制改革的同时,结合贯彻《产品质量法》,取消了柜组进货权,对经营的5万
各种商品实行集中进货管理,并按“三级管理,留优汰劣,分工负责”的原则,共淘汰、清退经营效益差、非正规的“二手货”等进货渠道274家,对留下的3171家进货渠道及商品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建立起严格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此举不仅提高了商品适销率,节约了经营成本,还把住了进货关,挡住了“人情货”和“二手货”,维护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南京肉联厂在贯彻《食品卫生法》中,严把生猪收购检疫、检验关,今年将检出的数百头病死生猪全部作为无害化处理,损失数十万元,保证了消费者身体健康。市糖烟酒总公司为确保主渠道不售假酒,不仅坚持从正规酒厂直接进货,还对每批所进酒建档编号,以防假冒,并为配合有关部门“打假”提供了有力保证。中央商场与全国50家大型商场联合向社会作出“四个一体化”服务承诺,即假冒伪劣商品联清、售出商品联退、经销商品联换、售后服务联修等。对此,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加以宣传推广,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
2、以诚待客献真情。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人民服务,对消费者负责是国有商业的经营宗旨。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商业经营信誉入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和职业责任教育,一是深入
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通过行风的转变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二是广泛开展全面业务技能练兵活动,职工参赛面达90%,举行了两场技能汇报表演;三是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广场咨询、投诉、维修活动,增强了消费者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四是为贯彻十五大精神,举办了以“真诚献顾客,满意在商业”为主题的为民服务献真情大型广场优质服务活动,共有九家直属大型批零企业在各自门前广场同时展开,活动中,党政负责人亲自挂牌接受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十多名商业劳模现场服务献技,工商、技监、消协等部门专家坐台鉴别假冒伪劣商品,同时金桥市场还在活动中组织市场中40多户“守法经营户”的“小老板”一同参与为顾客服务,帮助消费者识别真假商品等;五是组织了七家大型零售商场向社会联合推出大件商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六是加大对金桥市场的依法经营管理力度。金桥市场在开展“打假”中,建立了一套商品质量管理办法,如保证金制度、信誉卡制度、三级调解制度、检查制度、百分考核制度等。今年已对销售假“宜而爽”内衣的两户个体经营者加以处罚并清退出场,在市场内引起经营者的震动。由于我们把学法、守法、用法内容溶于这些活动之中,并且声势大、范围广、内容新、水平高,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厂家的欢迎与参与,使假冒伪劣商品难有容身之地,从而提高了国有商业的信誉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促依法治商再上台阶
为了提高国有商业的经济运行质量,搞好行业管理,我们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加强依法行政,维护企业和国家的合法利益。
近年来,针对一些企业存在制度不严、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有问题商品与资金沉淀,以及在分配利益驱动下出现的销售、利润虚假、经营状况不实等问题,我们运用《统计法》、《审计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并辅以必要行政手段,以求实、高效的作风积极向经营不实、销售虚假行为开刀,大力铲除经营腐败滋生地。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今年以来,我局相继出台了一些管理规定,如《关于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严格禁止为个体和私营企业提供经济担保的暂行规定》、《关于对直属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考核的补充意见》、《关于加强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职工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等,还草拟了《南京市酒类专卖管理规定》(试行草案),使商业经营活动指标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强化了审计力度,改以往年度审计为季度审计,制定了四个必审、五个必查:即“干部离任必审、承包兑现必审、基建装潢决算必审、企业重大变更必审”和“查假、查亏、查漏、查库、查短。”,上半年共排查出对外经济担保共计6560万元,不良投资2137万元,不良速动资产9114万元,实事求是地让问题见底。同时,还邀请市审计局对8家企业销售收入进行审计,共查出虚假销售272亿元,我们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依法进行处罚。三是开展了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抽查面达426%,有不少企业在自查中自觉将查出的问题按规定作出调整处理,其中一个企业自觉将1500万元的不实销售作了整改处理。
通过检查,统计台帐进一步健全,统计数据更为准确真实。
此外,我局还承担了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在贯彻国务院对生猪经营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十六字方针方面,认真执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使我市生猪屠宰定点工作基本完成,税费收取逐步到位,内部管理日趋加强,肉品质量有所好转,居民吃“放心肉”得到了保证。
我们虽然在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各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乘这次大会的东风,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按照“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实现依法治商的有效形式,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提高学法、守法和用法水平,加强商业法制建设,为建立统一、开放、高效、规范的商业法制体系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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