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第四期依法治市联络员培训班,是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确定举办的。参加这次培训班的联络员同志,你们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骨干,长期以来在普法、执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劳作,为不断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培训班上,还有30名同志将受到表彰,我也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就做好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为加速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全方位推进贡献力量,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理解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前提,是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明确的认识。做好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也是如此。这就是说,我们要继续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依法治市的科学概念和丰富内涵。依法治市的科学概念,就是要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导下,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全面推进城市的民主法制建设,依照法律法规来管理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生活。具体来讲,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来治理城市,管理各项事务;就是把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纳入法制轨道,实现城市建设和管理和法制化、规范化、保证各项事业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调整、规范、引导下,健康有序地发展。它的深刻内涵在于:
第一,依法治市是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这已成为全党的共识。但是,我们更要看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结构复杂、规模庞大的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需要全党动手,全民参与,通过各个地方、各条战线、广大基层广泛开展依法治理的途径来逐步推进。在依法治国的网络或框架中,基层依法治理是基础,行业依法治理是支柱,地方依法治理是主体,各个方面共同构筑互相关联、相互衔接的法治国家的大厦。依法治市既是国家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又涵盖了法制管理社会的整体功能,是在一个地区全面实行依法治理的综合实践,是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中心环节。特别是在推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今天,认真搞好依法治市工作,对于向下辐射基层依法治理,向上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而加速依法治国的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依法治市是城市现代化管理的迫切要求。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载体,是一定地域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的发展起到带动整个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的骨干作用。城市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需要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多种手段,其中突出运用法律手段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共同选择。因为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震慑功能、强制功能、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与其他管理手段相比,是最有效力的。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动用法律手段管理城市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通过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通过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环节,建立起依法行政机制,形成综合管理控制体系,才能使有关城市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使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制轨道有序运行。因此,提高城市法制化管理水平,依法管理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是城市现代化管理的客观需要,是城市繁荣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必由之路。
第三,依法治市是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加强城市法制建设,既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对城市两个文明建设起到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企分开,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的经济行为,市场经济的关系要靠法律来调整,市场经济的运行要靠法律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靠法律来维护。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化,城市法制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在经济工作中实现从微观管理到宏观调控的转变,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最基本、最有力的条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同样,抓好依法治市工作,地方法制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公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促进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只有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才能真正落实小平同志“两手抓”的要求,城市才能全面发展,全面繁荣,全面进步。
综上所述,依法治市作为依法治国的局部实践和有机组成部分,既要体现国家法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又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实行推动一个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整体协调发展的地方法制。这就需要立足本地,着眼全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依法治市和经济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的现代化管理紧密结合,同步实施,使之成为互为内容、协调发展的统一奋斗目标。这样,依法治市工作才有动力,才能为建设一个经济繁荣、政治民主、社会稳定、风气良好、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城市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
二、认清形势,明确崇高的历史使命,增强做好联络员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
当前,从全国范围来看,依法治市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法在城市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法制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随着“三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特别是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方针的确立,依法治市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4月下旬,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宣部、司法部在广西柳州市联合召开了全国第四次学法用法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
这次会议回顾总结了依法治市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刻阐述了新形势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市的目标和任务,对于推动全面实施“三五”普法规划,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已经并将继续产生积极的影响。在这次会议上,与会各个城市都汇报交流了依法治市工作的具体实践和成功经验。我和有关几个同志参加了会议,并介绍了我市开展依法治市的经验。大家普遍反映,我市的经验思路清楚,内容实在,具有示范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市委王武龙书记提出的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要靠三件法宝:一是靠经济立市;二是靠科教兴市;三是靠依法治市,成为会议代表议论的热门话题,认为这三句话在认识上有高度,抓住了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根本。这些都是对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依法治市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利于发扬成绩、鼓舞斗志、继续前进。对此,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值得大家关注:
第一、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市的市策观念,紧紧把握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的有利时机。厉行法治,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和必然趋势。为此,党中央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方针,并已正
式载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这一跨世纪的宏伟蓝图之中。国有国策,市有市策。我认为,实施国家确立的依法治国的方略,在城市就是要确立依法治市的市策,就是要认真研究、全面规划、科学制定符合国情和市情的切实可行的依法治市发展战略,并将其纳入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扎扎实实抓出成效。现在,全国各地的党政领导对依法治市工作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在许多城市,依法治市摆上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法律已成为城市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越来越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政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城市的法制环境有了新的改善,立法、普法、执法、司法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依法治市工作开始进入“全面实践、整体推进”的新的发展阶
段。从我们省来讲,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依法治省高度重视,正在制定以依法治市为中心环节的依法治省总体规划。省里还决定今年10月份在我市召开依法治市工作现场会。这些,都有助于促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乘式而上,把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搞好。
第二、全国范围的依法治市工作发展势头很快,不容我们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在第四次全国学法用法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上,我市交流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和经验,自然有其独到之处。但是,其他城市也介绍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他们有些工作做
得比我们好,有些我们还没做到。特别是一些城市把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重点来抓,创造了很多好的具体经验,如济南、宁波市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的规范化管理;沈阳市在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又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石家庄市实施了错案责任追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还有本溪、新余市,为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政治、业务、法律三个方面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长春、本溪等市,为适应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依法治市办公室正式列编,加强了依法治市的办事机构的力量,从组织上保证了依法治市工作的有序运行。所有这些经验,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同时,
上述情况说明,在全国各地依法治市工作蓬勃发展的大潮中,如果我们稍有停滞,就可能落在兄弟城市后面,跟不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工作步伐。因此,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而应当积极努力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第三,从本市实际来看,在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拓展上,仍然需要坚韧不拔的努力。我市当前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情况总体是好的,成效是显著的,各级领导对依法治市工作的认识也是高的。但按照依法治国和第四次全国学法用法依法治市经验交流
会议的要求,同兄弟城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有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少数领导干部的依法治市的意识不强,程度不同地存在“重经济轻法制、重政策轻法律”的现象;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是企业依法治理进展速度不快,过硬典型不多,依法治市工作的社会化程度不高;三是执法相对滞后,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部门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时有发生,自觉学法、守法、护法、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还不够浓厚,给依法治市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对这些问题需要继续从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入手,认真加以解决。因此,在依法治市工作进入全面实践、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回头看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向前看目标,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市要实行城市管理的法制化,从总体上讲,应当以建立健全具有高层次现代法律意识的立法和法律监督机制为前提;以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普法,全面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搞好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各种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动力;以不断强化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和司法机制为保证。而实现这个总体格局的关键,还在于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科学决策,以及对依法治市工作实行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所有这些,都表明了依法治市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工作任务的繁重性,我们只有坚持常抓不懈,继续取得实效,才能得到广泛的重视和社会的公认。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和思考,应该说,对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的认识深化了,对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更加明确了。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各级党政领导的责任加重了,作为各单位领导的参谋助手的依法治市联络员同志,身上的工作负担也随之增大。你们不仅要为各级领导做好决策提供服务,还要为实施决策承担许多日常工作,对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岗位是十分重要的。虽然你们将付出更大的辛劳,但是本单位所取得的依法治理工作成
果也是值得你们引以自豪的。我相信,只要大家坚定政治信念,努力扎实工作,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崇高事业中,同样有你们追求和实现的人生价值。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尽心尽力地做好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
任何工作任务都必须有一支与之相适应的队伍去完成,依法治市工作也必然是如此。这就是说,在新形势下,为了完成依法治市工作的繁重任务,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依法治市干部队伍,它是这项事业可靠的组织保障。从我市的实际看,在这支队伍中,首先当然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起关键作用,因此我们把领导干部听取法制讲座、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作为提高其素质的重要举措,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其学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并通过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促进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其次,这支队伍中的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必须依赖的基础力量,所以我们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坚持不懈地抓紧对他们的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以提高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公正司法、行政执法的的水平,并不断强化对司法、行政执法的监督,促使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再次,就是在座的所有依法治市联络员同志,是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骨干和中坚力量。你们在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网络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非常重视联络员队伍的建设,专门制定了《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规则》,以明确依法治市联络员的条件、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我认为,这个工作规则综合反映了对依法治市联络员的素质培养和要求。关于依法治市联络员的条件,既突出体现了政治和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又强调了应当具备的工作能力,具体规定为五条:一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能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和法律知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三是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法制观念较强,能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四是热爱法制工作,愿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贡献,并在本单位、本部门有一定影响;五是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组织
活动能力,能够做好依法治市的上下联络工作。关于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制度,既是每个联络员应当遵循的具体规则,更是对联络员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的基本途径。如这次依法治市联络员培训班,就是按照联络员工作制度的要求举办的。该项制度明确规定,依法治市联络员每年培训一次,内容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所以这次培训班,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确定了学习新法、总结部署工作和表彰先进三项具体内容。总之,我们对依法治市联络员队伍的要求是高的,期望也是很大的,非常需要你们在依法治市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此,我向大家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切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要求,通过自身的努力,搞好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理论学习要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重点,
从而把握住政治方向,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开创性地完成依法治市工作的各项任务;业务学习要以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为重点,并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新情况下出现的新的法律事务。在政治素质方面,要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稳定,热爱法制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不阿;在业务素质方面,要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争取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熟悉经济、行政管理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具备较好
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二、积极主动工作,充分发挥骨干作用。要切实履行依法治市联络员的职责,在依法治市的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以下作用:一是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积极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并参与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贯彻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精神,及时向本单位、本部门领导汇报,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在为本单位领导抓依法治市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方面发挥参谋作用;二是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落实本单位、本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一般干部的学法,并建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档案。按照市执法责任制方案的要求,积极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发挥助手作用;三是及时了解、掌握和总结本单位、本系统学法、执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及经验,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和推荐,并负责写出年度工作总结,按时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而在上下联系中发挥纽带作用。
第三、开展创优活动,争取做出显著成绩。要按照优秀联络员的评比条件,紧密结合联络员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争创优秀联络员的竞赛活动,焕发大家学先进、比工作、争贡献的积极性,把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做得更好,取得更大的成效。
同志们,依法治市是前无古人的一项宏大事业,是一个长期历史发展过程。要成就这一伟大事业,既要立足当前,脚踏实地,积极工作;又要放眼未来,坚持不懈,艰苦奋斗,努力开拓各项工作的新局面。让我们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团结一致,扎
实工作,为把南京建设成为一个法制健全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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