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四期依法治市工作联络员培训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市联络员的工作业务水平和法律素质,促进联络员工作网络和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经市领导同意,决定举办第四期依法治市联络员培训班。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为指针,组织大家学习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市委领导动员和总结部署工作,表彰先进,认清开展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联络员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从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依法治市联络员工作,为推进我市的依法治市全面深入开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培训内容
一是学习修改后的新《刑法》。
二是观看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党委书记刘瀚教授主讲《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思想》录像。
三是总结部署工作。
四是讨论联络员组织网络建设和工作职责。
三、培训对象憘
这次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市级机关各部委局和各直属单位依法治市工作联络员;各区县依法治市联络员;宣传科(股)长;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法规处或宣传处处长。
四、实施方法
这期培训班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学习时间为两天。主要采取市委领导动员和上课、辅导、讨论等方法进行。
五、要求
1、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要安心学习,保质保量的完成培训任务。
2、培训期间,不得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要经请假批准。
3、要遵守培训班规定和纪律,认真听课,上课时,手机、寻呼机一律关掉。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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