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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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圆满完成普法依法治理的争创和考核验收工作
http://www.yfzs.gov.cn/ 2005-04-29 08:50:07


                        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圆满完成
                      普法依法治理的争创和考核验收工作
                                 吴建新
                            (2005年4月2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05年是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批转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2001年-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最后一年。市里将在7月份对各区县贯彻执行《两个规划》、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一批普法依法治理的各类先进典型并进行表彰。经市委决定,南京市要积极争创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并召开了全市争创动员部署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我区的争创和考核验收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会儿,徐书记还为我们提要求。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面提高对争创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争创工作是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关于和谐社会的概念,胡锦涛同志高度概括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市委书记罗志军结合南京的实际,提出了“和谐南京”的目标定位,即:“科学发展的机制基本形成,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体现,城市的创造活力显著增强,社会协调稳定的格局更加完善”。可以看出,法治建设是和谐社会多元表象的重要特征,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社会突出矛盾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全面深入地加强民主和法治建设,才能形成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才能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创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既有利于树立南京形象,也有利于栖霞的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也是加快推进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
二、争创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努力建设法治栖霞的具体实践。我区的普法工作已开展了二十年,依法治区工作也开展了十五年。通过多年的努力,经济立区、文化兴区、依法治区的发展战略已成为全区的共识,公民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经济和文化社会领域的法治化管理明显加强。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依法治区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包括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这次的争创工作,就是对我们法治工作的全面检验,对我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中共南京市委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法治栖霞建设,提高全区的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争创工作是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区规划和“四五”普法规划的再推进。全国评选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只有10个,而全国参评城市有200多个,竞争十分激烈。我们要通过争创工作不断焕发工作热情,激发工作活力,扎实推进全区法治化的进程。五年来,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与省市要求和规划确定的目标还有差距。因此,我们要以这次争创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提升运用法治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水平,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法治运行机制,保证依法治区和“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确保争创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广量大、点多线长,涉及法治建设的各个层面。全区各街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做到争创工作,人人有责。
一是要有争先创优的精神。争创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是与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和协调发展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又是普法依法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对城市化建设提出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奋勇争先的精神面貌和争先创优的工作态势,树立敢为人先、敢做第一、敢于领跑的“三敢”意识。全区的各项争创工作要谋划在先、落实在先,努力实现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要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区各单位、各行业在争创工作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选准位置、明确目标、找出差距,把本单位、本行业的争创工作置于市和区的争创大局中,自觉做到让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上水平,来确保市和区的法治工作整体上水平。全区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要形成上下一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各环节不出问题,各单位不拖后腿。
三是要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争创工作中,各单位、部门和行业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绝不弄虚作假。要从本单位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解决具体问题做起,正确处理务实与争先的关系,出实招、办实事,不做表面文章,全面扎实地推进全区的争创工作深入开展。
三、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努力实现争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完成
全面完成争创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阶段性工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全区依法治区和“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指导意见》、《栖霞区依法治区和“四五”普法情况统计表》、《2005年依法治区和“四五”普法工作要点》等。希望各单位按以上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宣传发动工作
1、全面动员。会后各街镇、部门和驻区企事业单位要进行全面的宣传发动,宣传争创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标准,营造氛围,拟定争创方案,狠抓落实。
2、做好重点宣传。2005年4¬--7月份,分别在报纸、电台、网站、简报等各种媒体有计划地重点宣传区委、区政府组织领导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举措,交流各类工作经验,宣传各类典型;各基层和驻区企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专栏、厂报、局域网等阵地适时做好争创的宣传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制定出台《法治栖霞建设纲要》。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贯彻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工作意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法治栖霞建设纲要》,并开展相应的学习宣传、动员部署工作。
2、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许可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政务公开。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3、推进公正司法工作。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保障,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中心组组成人员的学法讲座制度、人大任命干部的法律考试制度。注重全民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紧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做好本区法制宣传月、普法二十周年、依法治区十五周年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继续推进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单位”为载体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创建活动。年底,全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达30%以上。
6、做好总结评比工作。按照《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和《栖霞区依法治区和“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指导意见》,区各街镇、部门和驻区企事业单位在5月底前分别完成普法依法治理的自查和总结,在完成区考核验收和市抽查基础上,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为总结表彰做好准备。
(三)迎查基础工作
1、完成总结汇报材料。区各街镇、部门和驻区企事业单位依照市里考核验收标准和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完成2001年-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2、装订好工作台帐。按市里的考核验收标准和《栖霞区依法治区和“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街镇、部门和驻区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整理、装订好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帐,要求资料齐、内容全,做到规范美观。
3、组织考核验收。在各单位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限内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由区领导带队,对街镇、区机关部门、驻区企事业单位组织考核验收。
4、迎接市对我区考核验收。在完成全区的考核验收基础上,按市里的安排,制定关于市检查组来我区考核验收方案。

各位领导、同志们,争创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一定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做到既分工负责,又齐心合力地做好争创和普法依法治理的考核验收,以优异的工作成绩为我区的争先进位夯实坚定的基础。
谢谢大家!
                                                    (栖霞区依法治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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