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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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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知识问答100题之一
http://www.yfzs.gov.cn/ 2003-04-08 14:28:23
    1、什么是婚姻法?婚姻法有什么特点?
    婚姻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和性质决定了该法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①婚姻法在适用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普遍性。每个社会成员,不论其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居所,都不可避免地会同婚姻家庭产生联系,都是婚姻家庭关系的主体。换句话说,任何人都不可能不参与婚姻法领域的法律关系。
    ②婚姻法在内容上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婚姻法属于身份法,其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现实的伦理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讲婚姻家庭就是一种社会伦理实体。
    ③婚姻法的规定,大部分是强制性规定。为了有效保护公民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利益,婚姻法中的大部分规定都是强行性规范。

    2、婚姻法作了哪些大的修改和补充?
    婚姻法与1980年的婚姻法相比,主要作了下列修改和补充:
    ①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明确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尚未达到法定婚龄人结婚的均属无效婚姻。因受胁迫结婚的属可撤销婚姻。
    ②细化了夫妻财产制。明确规定了夫妻的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
    ③完善了离婚标准,明确规定了5种情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这使得离婚条件的规定有了很强的操作性。
    ④增加了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家庭中受损害一方的各种救济措施及对各种违反婚姻法者的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同时,婚姻法坚决遏制重婚、纳妾、包二奶、养情妇(夫)等违反一夫一妻制的丑恶行为,加大了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强调了夫妻间的相互忠诚义务。这些修改补充使我国婚姻家庭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3、什么是婚姻自由原则?它有什么特征?
    婚姻自由作为婚姻法的首要原则,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前者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后者是婚姻自由的必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根本不会有真正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①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由当事人自己个人决定。婚姻自由是对封建社会包办买卖婚姻斗争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也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为了保障我国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迫害致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他必然要受到相应的限制。同样对婚姻自由,婚姻法也规定了相应的限制性条款,如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者结婚等。
    ③婚姻自由是一项人身权利,而非财产权利。这项权利只能由公民本人行使,不得转让、继承,当然也无法转让和继承。公民有权决定自己与他人结婚或不结婚,任何人都不得妨碍公民行使这项权利。当然,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朋好友对当事人予以帮助和指导不能说是干涉了公民的婚姻自由。
    ④婚姻自由即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离婚自由与结婚自由密不可分,是婚姻自由的基本组成部分。不过婚姻自由主要方面还是结婚自由,每一个人都会面临结婚的问题,都有行使结婚自由权的时候。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次要方面,但如果没有离婚自由,就不符合婚姻自由的本质。不过法律上对离婚作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这种限制并不是否定离婚自由,而是要当事人慎重处理,同时也是对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保护。

    4、什么是一夫一妻制?它有什么特征?
    一夫一妻制是指任何人均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禁止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对已婚的男女在婚姻关系终止前不得再行结婚。根据这一原则,法律要求:  ①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上以上的配偶。
    ②已婚者在其配偶死亡或离婚前不得再行结婚,未婚男女不得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结婚。
    ③一切公开、半公开、隐蔽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行为都是非法的,都要受法律制裁。
    一夫一妻制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a、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同性恋者在我国不能结婚,不过即使在我国对同性恋也越来越宽容。
    b、已婚者不得再结婚,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第三人结婚。
    c、婚姻关系之外的任何两性关系都是不合法的,夫妻应当相互忠实。

    5、什么是男女平等原则?它有哪些基本内容?
    广义的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婚姻家庭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仅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方面权利、义务的平等。
    婚姻法上的男女平等原则有以下主要内容:
    ①在婚姻关系方面,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和离婚条件对双方当事人都是同样的,男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②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对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平等适用。
    ③在其他家庭成员方面,兄弟姐妹处于平等的家庭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6、为什么要特别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法之所以规定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根除我国传统的男性中心文化的历史要求。二是提高妇女婚姻家庭地位的现实要求。三是男女两性固有差别的必然要求。四是妇女家庭角色的特殊要求。
    之所以要特别规定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其原因在于:①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民族的兴衰。②在封建社会,子女被当作父母的私产,其根本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因此有必要加以特别的保护。③儿童在人身和财产上均处于不自主地位,权利易
受到侵害。之所以要特别规定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其原因在于:①体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②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对老人权益的关怀和保护。③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家庭养老责任的现实要求。

    7、什么是买卖婚姻?它与包办婚姻有什么区别?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包办婚姻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婚姻。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姻当事人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包办强迫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财物的问题。

    8、什么是重婚,构成重婚有哪些要件?
    重婚是指已有合法婚姻存在的有配偶者,在没有离婚或没有丧偶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没有配偶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重婚的构成要件有:
    ①前一婚姻必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后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②重婚的一方或双方在重婚前存在的合法婚姻,在重婚时这一婚姻关系尚在存续期间。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欲建立两个婚姻。
    ③在主观上,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具有直接故意的过错。重婚者明知自己的前一婚姻仍然合法有效,却故意再行结婚。如果未婚一方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的,不以重婚论处。
    ④重婚的前、后两个婚姻在形式上都应符合一定条件。对是否必须具备登记结婚的形式要件,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为了在司法实践中取得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姻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处罚的批复》作了明确规定,即如果有配偶者公开“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以重婚论处。也就是说,即使后一婚姻没有经过婚姻登记,只要其符和一定条件,仍有可能构成重婚。

9、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重婚是严重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除此以外还有纳妾、“包二奶”、养情妇(夫)、姘居、通奸、第三者插足等违法行为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

    10、什么是家庭暴力?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施以暴力的行为,如身体强壮在经济上占优势的一方以殴打、捆绑、禁闭、体罚等强制手段,对他方从肉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有如下特征:
    ①加害方与受害方属同一家庭成员,双方具有特殊的血缘关
系或姻亲关系。
    ②加害方往往在家庭中在经济上、体力上等方面占有优势。
    ③一般情形下,家庭暴力不是一次性实施的,具有经常性。
    ④加害方往往在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没有违法,把暴力行为视为自己的“权利”。
    11、关于家庭暴力,婚姻法做了哪些规定?
    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和人身伤害案件增多。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必须严厉打击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为了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救助,并考虑到婚姻法和其他法律有关惩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定相衔接,婚姻法增加了下列规定:
    1、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4、一方以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因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2、什么是虐待家庭成员?
    虐待家庭成员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使家庭成员在肉体上、精神上遭受损害。虐待的动机是恶意,而且行为带有连续性和一贯性。因此,家庭成员间的偶尔打骂,父母管教未成年子女时所采用的个别粗暴行为等均不属于虐待家庭成员。

   13、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遗弃家庭成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此情形下被遗弃的对象多为有智力障碍的子女或者女婴;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有扶养义务的兄、姐不履行对弟妹的扶养;有扶养义务的弟、妹不履行对兄、姐的扶养等。遗弃以不作为形式出现,应该履行其义务而拒不履行,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14、配偶身份权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配偶身份权的基本内容有:
    ①夫妻有用各自姓名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丈夫和妻子基本上都会保留自己的原姓氏。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③夫妻双方平等地享有婚姻住所决定权。
    ④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⑤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
    ⑥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

    15、什么是结婚,结婚有什么特征?
    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即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结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①结婚行为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人类的性本能和自身的繁衍是结婚的自然条件,如果没有这种自然条件,婚姻则无从产生,当然婚姻的存在也失去其法律意义。所以结婚行为的主体只能是男女两性。
    ②结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③结婚的后果是当事人双方确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通过结婚而相互成为配偶,形成夫妻关系,开始相互享有法定的权利并承担法定的义务。

    16、结婚的要件包括哪两个方面?
    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包括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如果缺乏某一要件,则结婚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①结婚成立的实质要件。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包括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不具有结婚禁止的条件,如男女必须分别年满22周岁和20周岁、双方不是直系亲属也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
    ②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指婚姻成立的方式或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

    17、什么是婚约,婚约有法律效力吗?
    婚约,又称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
    婚约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①婚约须由将来欲结婚的男女双方订立。
    ②订立婚约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③订约双方不得有法定的结婚障碍。
    ④婚约为非要式行为。以口头、书面、仪式、交换信物等当事人认可的任何形式,都可视为婚约成立。,
    婚约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在我国一些地区仍很流行,但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婚约必须履行,换句话说,婚约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拘束力,婚约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婚约为依据要求另一方同其结婚。对因解除婚约而产生的财物纠纷,应首先认定财物的性质。如果自愿赠与,一般不予返还,但如果价值较高,应酌情返还。对于借婚约进行买卖、包办婚姻,或借婚约索要、诈骗钱财的,是违法行为,应当返还。

    18、什么是直系血亲,直系血亲间可以结婚吗?
    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就是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直系血亲间不得结婚。其原因是:第一,直系血亲间有血缘关系存在,其结婚不利于优生优育。第二,直系血亲结婚严重违背了我国伦理道德。

     19、什么是旁系血亲?旁系血亲间能结婚吗?
     旁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就是指直系血亲以外的,在血缘关系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同胞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叔伯姑舅等。一定范围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在这范围以外的旁系血亲间可以结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不得结婚。所谓三代,就是从己身起往上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是上三代,从己身往下数,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是下三代。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就是禁止同源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下的男女之间结婚,如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同祖
父母的姑表、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姊妹之间,都不得结婚。但就实质看,由于我国封建社会有“同姓共宗”不得结婚的习俗,所以民间除表兄弟姊妹外,其它近亲结婚历来都是严厉禁止的。但由于表兄弟姊妹与堂兄弟姐妹一样,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故我国法律禁止表兄弟姊妹之间结婚。

    20、什么是姻亲,姻亲间可以结婚吗?
    因婚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为姻亲。姻亲间是否可以结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应根据立法精神及我国的社会伦理道德来决定:①对因姻亲而产生的拟制血亲如继父母与继子女,不应结婚。理由是,受抚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关系适用父母子女的规定,因此受抚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不得结婚。其次,继子女处于受抚养的地位,如果允许结婚,就可能给养父母利用这种特殊关系通婚,对继子女不利。再者,我国伦理道德也禁止继父母与继子女结婚。②对直系姻亲,如公公与媳妇、女婿与岳母之间是否可以结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因直系姻亲辈份不同,如果结婚生
育则会违背社会的伦理道德,因此不宜结婚。③旁系姻亲,如嫂子与叔伯,因双方不存在血缘关系,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结婚。

    21、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可以结婚吗?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不得结婚。尽管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没有血缘关系,从生育角度讲是可以的,但其违背了我国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要求。第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适用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而父母子女间是绝对禁止结婚的。其次,如果允许拟制血亲通婚,则可能给养父母利用这种特殊关系通婚,对养子女不利。再次,我国的社会伦理也强烈反对养父母与养子女间通婚。

    21、养子女可与养父母的子女结婚吗?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子女不得结婚。因为养子女同养父母的子女形成兄弟姊妹关系,兄弟姊妹间是不允许结婚的。但是,如果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应当允许养子女与前养父母的子女结婚。理由是:养子女与前养父母的子女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从生育角度讲是应当允许的。从法律角度讲,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前养父母的子女间的兄弟姊妹关系自然解除,他们之间结婚就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了。

    22、性别相同的人可否结婚?
    关于性别相同者是否可以结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同性恋者是否可结婚),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认为,婚姻是社会的、伦理的和文化的,是被当时社会所认可的男女择偶的一种形式。婚姻包含以下的含义:(1)婚姻必须是被当时的社会所认可的,不被当时社会认可的男女的结合不能称其为婚姻;(2)婚姻是男女的结合,同性不能称为婚姻;(3)婚姻是男女择偶的一种形式,男女一旦进入,就要扮演丈夫和妻子的角色,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因而性别相同者不宜结婚。另外,从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看,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因此,根据我国的法律,性别相同的两个人如果申请结婚,婚姻登记部门是不会准予登记的。

    23、患有什么病的人不应当结婚?
    法律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和避免疾病的传染和遗传,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因此,患什么病就不能结婚有两个标准:一是能否治愈或已经治愈;二是该疾病是否有传染或遗传的可能。由于医学发展十分迅速,对有些疾病现在或许不能治愈,但不久的将来就可能治愈,而婚姻法是基本法,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因而婚姻法中不宜具体规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而是仅做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根据《婚姻法》的原则性规定及《婚姻登记办法》等法规的具体规定,禁止或限制结婚疾病包含以下三类:
    ①有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传染病者禁止结婚。
    ②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法律限制其结婚。这类疾病包括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骨发育不全,遗传性盲眼等严重染色体显性遗传疾病。对这类疾病,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但医学上认为是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应当暂缓结婚。当然如果双方同意避孕或绝育的,可以结婚。
    ③重症精神病和重度智力低下者禁止结婚。较轻的精神病或弱智患者是否可以结婚,应以医学鉴定为准。

    24、我国法定婚龄是多少?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早年龄,只有双方均达到法定年龄才允许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性结婚不得低于22周岁,女性结婚不得低于20周岁。也就是说,修改后的婚姻法对法定结婚年龄没有提高,仍是延用1980年《婚姻法》的规定。但即使这样,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定婚龄在全世界也是最高的,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人口压力大,要控制人口增长过快。
    对法定婚龄,尚须以下几点说明:①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系指以公历计算,且是实岁,不能按虚岁计算,不能按阴历计算。②法定婚龄是结婚的必要条件,而不是说到了法定婚龄就得结婚。③必须要双方都达到或超过法定婚龄才可结婚。④我国鼓励晚婚晚育,但不是强迫每一个人都要晚婚晚育。是否晚婚晚育,由当事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因此,有的地方个别部门强行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晚婚晚育是错误的。

    25、欲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在什么机关登记结婚?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可以在下列机关登记结婚:当事人在城市的,可在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农村的,可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当事人双方在同一地区的,应当到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可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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