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
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2004年9月7日
星期二
首页
>>
刊物
>>
普法依法治理通讯
>>
2003年第8期
>>
工作动态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正式出台
(江苏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http://www.yfzs.gov.cn/ 2004-03-31 10:23:21
6月24日下午,江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详见本期“参阅件”),并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经费、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监督检查、考试考核、奖惩、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条例》在全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条例》的通过,在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江苏省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此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声明:
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
发表评论
] [
好友推荐
] [
大
中
小
字
] [
打印页面
] [
关闭窗口
]
相关信息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南京羊福科技教育有限公司
承制
Copyright © 2002-2004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