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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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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正式出台
(江苏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http://www.yfzs.gov.cn/ 2004-03-31 10:23:21
  6月24日下午,江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详见本期“参阅件”),并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经费、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监督检查、考试考核、奖惩、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条例》在全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条例》的通过,在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江苏省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此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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