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近日决定,从九个方面抓好全省2003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一是举办省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请专家、教授讲授宪法相关内容。二是召开全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分析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部署好全省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争取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对全省普法和依法治理进行一次调研和视察,并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并审议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四是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保障农民当家作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五是认真组织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六是进一步在16个地州市和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委企业工委管理的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增强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防止或减少错案和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七是组织一次全省性的法制宣传文艺调演,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环境,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八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律进社区”的安排部署。结合全省实际,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九是动员、部署和组织好第三届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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