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防治“非典”,一靠科学,二靠法律。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和执行,阻断“非典”传播。省长季允石在全省防治“非典”领导小组会议上要求: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依法防治“非典”。省委副书记赵世居“五一”期间到省新闻单位视察时指出:要把《传染病防治法》作为防治“非典”宣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省委副书记刘德旺在唐山督导“非典”防治工作时强调:要加强教育引导,使群众清楚并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的各项规定,主动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防治工作。4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三次不报疫情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定程序就地免职。4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依法防治“非典”工作。
按照省委要求和中央三部委通知精神,省司法厅会同省宣传、卫生、药监等部门,迅速发出了《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学习宣传的通知》,将《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工作纳入“四五”普法规划,作为当前全省法制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2003年各级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内容。5月10日,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防治“非典”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把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作为开展“农村法律三进家”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省司法厅会同省卫生厅、广电局,发出了《关于集中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报道活动的通知》,决定自5月10日至6月底,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的规范性文件。石家庄、唐山、廊坊、张家口、秦皇岛等市广泛开展了送法进社区活动,每个居民楼张贴一幅法制宣传画,每户发放一份法制宣传材料。沧州、邯郸、保定、邢台、承德、衡水等市把农村作为法制宣传重点,按照省里“一村一幅宣传画,一户一张明白纸”的要求,印发大量的宣传材料,使“非典”防治法律法规真正进村入户。省工商、卫生、环保、药品监督、公安、防疫、技术监督、物价等执法部门,在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工作中,坚持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依法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药品、生活用品等市场稳定;同开展“严打”斗争相结合,惩治各类犯罪,依法保障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5月9日,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法宣办联合在石家庄市集中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由厅领导带头,组织30多名普法工作者,将3000多份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材料和宣传画,送到居民小区、乡村和交通防疫检查站,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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