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2000年全面实施“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以来,全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有了较大的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实施“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研,确立了“先行试点,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一是广造声势,强化宣传。为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并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县人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我们通过广播、电视、板报、橱窗、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大造活动声势。对实施“法律进村人户到人工程”的目的意义、工作思路、基本做法等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为确保工程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组织,强化领导。为加强对实施“法律进村人户到人工程”的领导,县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的实施。三是健全队伍,加强培训。在选好配强工作人员队伍的基础上,在自然村每十户设一名法律宣传员,并突出抓了十户宣传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勤恳务实”的标准进行选拨,将那些遵纪守法,热心助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宣讲能力的农民、复员转业军人、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选拔到十户宣传员队伍中来。为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我们每半年利用一周时间对其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详细制定了学习计划,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建立了周五学法日制度,将村组十户宣传员集中统一学法,开设了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法律疑点探析、难点问题解答等专门课程。通过多种培训形式,使十户宣传员的法律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目前,全县有11246名十户宣传员在普法岗位上发挥着宣传法律、化解纠纷、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突出重点。抓点带面
为更好地推动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选点要精,布点要准,抓点要实,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针对围场地域面积广,区域差别大,普法基础各有不同的实际情况,在林区、牧区、商业区、农业区等不同区域分别确定10个试点单位,涉及四类典型。在林区和农业区,除大力宣传基本法和涉及农村的四部八项法律、法规的同时,重点突出了《林业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群众感到学习这些法律不仅来得快,用得上,而且与自己的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如棋盘山村普法工作实现组织系统化、目标责任化、对象层次化、骨干网络化、教材规范化、学习制度化、形式多样化、检查经常化等“八化”管理。四合永镇营字村在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中,实现“三薄、三册、一表、两书、两归档”等规范化管理,这一做法在全县进行了推广,并得到了河北省、承德市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的充分肯定,被市委、市政府纳入承德市“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实施细则”,并在全市推广。
三、强化责任,多措并举
为了把“法律进村人户到人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实行五层责任制。即县与乡镇签订责任书;乡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村与村干部包片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包片负责人与“十户宣传员”签订责任书;十户宣传员与自己所承担宣传任务的户主签订责任书。同时,我们还突出强化了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单独立项,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还明确了各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和各级副职一岗双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对实际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二是学法五到人。即学法用法落实到人;流动人口学法承包到人;重点户、重点人普法目标管理到人;遵纪守法确定到人;奖惩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搞好六个结合。即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深入宣传四部八项农村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干部群众基本法律素质教育;结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对《土地法》、《农业法》等农村常用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当前农村容易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对化解纠纷、农民减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宣传党在农村的“三项基本政策”,进行党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铲除邪教、“严打”整治斗争、治理经济环境等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全县农村普法形成纵向成线,横向成面,纵横成网,点线面结合的普法格局。
四、狠抓落实。成效明显
通过实施“法律进村人户到人工程”,全县广大农村再一次掀起了学法用法新高潮,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推动了基层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进程,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中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由于实行五层责任制,村组干部和十户宣传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使许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去年,全县各类矛盾纠纷共发生2215起,比2001年同期下降了21.6%,民转刑案件下降12%。特别是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广泛宣传了法律知识,不仅使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加强,而且宣传教育了身边群众,形成了一事教育一片,一片带动一村的良好效应。
(二)农村出现了新的气象,新的生机。
通过实施“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全县一些矛盾得到有效控制,纠纷明显减少,部分村出现“五多五少”的可喜局面。即学法守法的多了,违法犯罪的少了;遇到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多了,越级上访的少了;运用法律自觉化解纠纷的多了,矛盾激化引发刑事案件的少了;讲社会公德,邻里互助,家庭和睦的多了,无理取闹,寻畔滋事的少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多了,行政命令的少了。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农村依法治理、民主管理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2002年,承德市在我县又开展了“深化县级依法治理”的试点工作。借助这一有利契机,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深化“法律进村人户到人工程”列为主体工程。把普及法律同依法治村有机结合起来。目前,有90%以上的村对依法治村工作进行了“回头看”,有70%的村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全县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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