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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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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部署2003年法制宣传工作
http://www.yfzs.gov.cn/ 2004-03-30 09:09:27
    3月14日,上海市召开了2003年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殷一璀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仲伟,副市长周太彤,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党委书记王荣华,市委副秘书长张学兵等出席了会议。
  殷一璀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02年上海市的法宣工作,认为去年乃至前几年的工作经验,都是今后开展法宣工作的宝贵财富。对于即将召开的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殷一璀同志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法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六大强调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政治文明这个问题摆到了应有的地位。市八次党代会、八届二次全会,以及最近召开的“两会”,都进一步把提高城市的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治
化的问题凸现了出来,现在要为提高城市的法治化水平做大量的工作。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要从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这个角度来思考问题,而且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完成。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三年,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要在这样的背景下来谈法宣,将这些问题讲透。这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真正形成全社会重视法制宣传工作的局面有好处。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关键环节。近年来,上海在这方面有良好的发展势头,云耕同志去年还代表市委在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重在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在领导干部学法方面,中央树立了很好的榜样。1994年以来,中央已经连续举办了12次法制讲座。上海也可以根据中央的做法,在中心组
学法这个层面上,在局级干部学法这个层面上,做更多的工作。宣传部在做市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时要加上法制学习的内容,为全市作一个表率。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党校干部法制培训基地的作用。要继续做好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尤其是青少年。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涉及到上海今后20年、30年乃至几代人的法制观念问题,应该常抓不懈。要继续加强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对于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强调教育的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这几年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越来越注重实效,形式主义的东西慢慢在减少,所以人民群众欢迎。要结合各个系统、各个单位、各个人群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四是重视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制作单位和播出单位要共同把好关,这样,播出去的东西一方面很有针对性,另一方面导向也很正确。要注重将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种文化载体中,让法制宣传真正走进千家万户,到老百姓身边去。
    市法制宣传教育领上海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在会上就2002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今年的工作要点作了说明。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区县法宣领导小组组长及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委组织部、市建设党委、市教育党委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还就2002年法宣工作总结和今年的工作要点进行了讨论。
    (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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