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易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自“三五”普法以来,特别是199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动员大会之后,把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安排,从1998年至今已举办了8期法制讲座。参加学习的人员扩大到县5大班子和县直政法部门的“一把手”。做到了“五有三结合”。
“五有”:一是有专门的学习安排计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法制讲座每半月安排一次。由县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拟出学习计划,送县委分管中心组学习的领导审定,经常委会讨论通过,付诸实施。二是有组织分工。为保证学习计划的落实,由宣传部长抓组织协调,召开部门会议,分解授 课任务落实到人。要求单位“一把手”亲自授课。授 课人事先结合本县实际,写出讲稿,交县普法办审定打印下发,做到听课者入手一份。讲座由县普法办组织实施。三是有学习材料。参加学习的县级领导干部,除每人一份教材外,授课单位还给听课领导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单行本。四是有固定时间和场所。每月两个周五下午为中心组学法日。为保证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课堂选定在邮电局、检察院及公安局的会议室。五是有学习考勤和纪律。中心组的法制学习建立考勤登记簿,由普法办负责考勤登记。县委书记刘金勇要求县级领导干部,一律以学生的身份参加学习,凡因帮不能参加者,必须向他请假或事先说明。对特殊情况缺课的人员由县普法办负责安排补课。
“三结合”:一是学习内容与当前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如去年秋冬以来,因征收“三提五统”引发的上访问题曾一度较为突出。根据这一情况把原定学习计划顺序作了调整,让农业局和信访局的同志结合当前实际问题讲解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信访条例》。二是听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课堂上当场提问解答,课后,就地组织讨论,谈认识、谈体会,加深理解。三是领导带头学法与亲自宣讲相结合。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中,县领导针对当前工作多次在县电视台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县委副书记宋海振在电视台发表了“关于农民承担费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电视讲话;副县长王洪城发表了关于“水事管理和城建规划法律法规”的电视讲话;副县长王洪城发表了关于“水事管理和城建规划法律法规”的电视讲话;副县长芊表新发表了“财税法律法规”的电视讲话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法过程中由于注重了三个结合,使大家感到每次学习都有收获,领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很大提高。县领导谈体会时说,过去处理问题大多凭自己经验、主观想象,学法后处理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法律如何规定的,应由哪个执法部门来处理,之后才表态拿意见。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水平,带动起全县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高潮。
简讯
嵩县评选“不称职执法人员”
河南省嵩县所有的执法人员最近面临着一次严格考验一该县决定今年5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评“不称职执法人员”工作,如果哪位执法人员“荣幸”当选。3个月内将被调离执法部门或执法岗位。
此次评定工作在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目的是强化人大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评定工作的主要程序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直人大代表组织本辖区的各位人大代表,深入群众走访座谈,了解不称职执法人员及具体事例,写出书面材料报送县评定执法人员办公室,县评定办将各乡镇材料汇总后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对初步确定的“不称职执法人员”进行调查落实,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最后评定。
执法人员一旦当选“不称职执法人员”,将被收回执法证书,3个月内调离执法部门或执法岗位,同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称职执法人员所在单位也要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和建章定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洛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杨鹏)
阜宁县妇女开展“万家说法”活动
为增强妇女及其家庭成员的法制观念,阜宁县普法办、县妇联在去年开展“万家学法”的基础上,今年6月起继续开展“万家说法”法制教育系列活动。
这次活动的宗旨是,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用法律规范自身的行为,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次活动开展“法在家庭”、“法在身边”等说法活动,以“女法官说法”为读本,组织万户家庭参加学法、说法,采取巡回演讲、案例讨论、座谈交流、法制征文评比等多种形式,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促进了全县家庭学法、用法、守法观念的形成。 (阜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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