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平阴县店子乡针对农村实际情况,以“讲案学法”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收到了很好效果,现将他们的作法印发,请各地借鉴。
去年4月份以来,山东省平阴县店子乡立足当地实际,采取“讲案学法”的形式,在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中进行广泛深入的普法教育,较好地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促进了全乡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店子乡位于平阴、肥城、东平3县市交界处,辖25个行政村,2.56万人。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全乡有近三分之一的村上访不断,有的村一年内就8次越级到省上访,甚至出现殴打乡干部、将乡干部劫持到省里的恶性案件;有的村9年选不出村委会,县、乡多次派驻工作组,都未能解决问题;有的村民抗缴集体提留,长达10多年不缴纳公粮;有的打架斗殴,不赡养老人等,社会秩序比较乱,工作难以开展,干部为难,群众也有怨言。面对这种情况,去年4月份,乡党委从一则案例中受到启发,认识到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低,作风简单粗暴;群众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淡薄。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上靠法律,下靠群众”,真正把法律交给人民,依法进行治理。在统一党委一班人思想的基础上,他们决定采取宣讲案例的办法,让干部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地依法办事。通过试点,效果确实很好。于是,他们在全乡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的“讲案学法”活动,使抽象的法律条文以形象生动的“讲故事”形式深入到千家万户,找到了一条对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新路子。
一是有针对性地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他们组织乡机关干部,根据本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从各地报刊上和本县人民法院宣判的案件中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并将处理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加以标明有,依法对案例进行剖析,然后汇编成册,印发到乡直各部门、行政村和学校,作为“讲案学法”的教材。目前,他们已编印5期,整理案例650余个,涉及法律法规56部,共1800多个条款。
二是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讲案学法”。如针对今年开展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他们收集整理了6个有关案例,在干部中进行讲解,并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内容,发动干部自学,并进行集中考试,使大家加深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针对农村税费征收、经济合同、计划生育、宅基地划分等“热点”、“难点”问题,由村干部或两议会成员,利用所学案例,主动对当事人晓之以法,动之以理,使其真正心服口服,最终使一些矛盾和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消除。同时,他们还将“讲案学法”活动和村级规范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把村级事务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是健全网络,形成制度,确保“讲案学法”活动的持续开展。为全面深入地搞好“讲案学法”活动,他们坚持以乡带村,乡村结合,整体推进。建立健全了乡、办事处、村三级组织网络,并分层面地落实“讲案学法”任务。在乡机关,由乡领导和执法部门负责人轮流对机关干部“讲案学法”,每周安排6人讲法,每人一次讲两个案例;在村干部中,由村支部书记组织村两委干部、两议会成员进行“讲案学法”,做到在村务决策前,处理问题前,都要“讲案学法”;在群众中,由村两委干部和两议会成员利用茶余饭后的时间,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组织群众“讲案学法”。在全乡16所中小学中普遍推行了以讲案例为主的课堂法律教育。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乡里制定了《关于开展讲案学法依法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机关学法日”制度,并把“讲案学法”活动的情况列入对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公开考评结果,严格兑现奖惩,极大地激发了乡直各部门、办事处、行政村“讲案学法”的积极性。
短短一年的时间,店子乡开展“讲案学法”活动,已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乡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普遍提高。现在,乡村干部的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以言代法、办事违法、以势压人的做法不见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能够自觉地做到制定政策遵循法、研究工作先学法、解决问题依靠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如后店子村,近10年没有村委会,班子散、治安差、派性重,群众集体上访不断,一直是“老大难”单位。去年,为建立后店子村委会,乡工作组不带观点、不带框子、不提名候选人,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案例,使群众明白法律规定的程序、事项和要求,通过精心组织,客观公正地选出了群众信任的村委班子,并建立健全了两议会和民主理财小组,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去年的粮食定购、三提五统、车船税收缴超乎意料地好,9年来第一次全部按时顺利完成任务,无一拖欠。
二是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现在广大农民群众遇到问题或发生纠纷,首先想到的是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邱林村素有植桑养蚕的习惯,桑园管理好,桑叶长势旺,经常被盗或遭牲畜践踏。村民准备在地边喷洒农药。通过学习“西瓜涂药防被盗,致死人命受牵连”这一案例,意识到在自家桑园故意洒药防止毁坏或被盗也是违法行为,一旦危及他人财产和生命安全将构成故意投毒罪,从而及时改变做法,避免了案件的发生。通过“讲案学法”活动,也使广大群众意识到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法制经济,经济交往只有按法律法规办事,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土地延包过程中,中洼村部分群众想借延包之机,分掉已被人承包的果园。五户果农利用学到的合同法知识,据理力争,确认了果园承包合同的合法性,依法维护了自己对果园继续承包的合法权利,从而避免了有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是促进了全乡的社会稳定。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普遍增强和依法办事自觉性的不断提高,使农村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得到妥善解决,农村法制氛围日益浓厚。全乡上下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1998年全乡共调处家庭、宅基、土地等各类纠纷140多件,消除各类矛盾隐患70余起。1998年下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到省、市、县集体上访。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乡镇”。今年春节前后,警民联手共查获盗窃、抢劫案件5起,抓捕犯罪分子9人,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邱林村邱化玖等3位农民联手擒获持刀抢劫的杀人歹徒,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重大杀人案。
1、“讲案学法”是使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到基层的新的结合点,也是形象生动地搞好普法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应大力推广。依法治国方略要真正落实到基层,把法律武器交给群众,靠简单地宣讲法律条文,不易于被群众接受,难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目的。而采取讲案例的形式向群众讲法,就可以使普法教育生动形象,避免空洞乏味,调动群众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教育的效果。如果所有的基层单位都能象店子乡那样去做,普法教育将会有一个新的发展。因此,应大力推广店子乡的经验。
2、“讲案学法”也是提高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措施,对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很有好处。依法办事是对广大干部的基本要求。干部只有自身学好法用好法,一切按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去办,群众才会拥护,干部才有号召力和凝聚力,农村才能保持持久的稳定。如果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搞强迫命令,群众不仅不会昕,而且还会激化矛盾,影响干群关系和社会安定。店子乡由乱到治的经验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转变领导作风,改进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组织干部学好法用好法。
3、“讲案学法”只有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结合起来,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讲案学法”的目的在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大家真正拿起法律武器。但仅靠“讲案学法”还是不够的,还要和村级规范化管理结合起来,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法建立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或乡(村)规民约。同时,要多搞一些法律知识讲座、学习班等形式的培训,使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有个系统全面的了解。这样,“讲案学法”活动才会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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