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决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制订了《1998—2002年依法治省规划》,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依法治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问题的通知》。1998年4月23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了依法治省动员大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以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逐步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到1998年底,全省已有11个市、92%的县(市、区)、80%的乡镇、97 9,6的村以及省直各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其中依法治县开展面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
——地方立法步伐明显加快。1980年以来,省人大和有立法权的市人大共制定、批准、修订地方性法规300多件,政府系统也相应制定了大量的行政规章和制度。1998年制订并实施了全省第二个五年立法规划一《河北省1998—2002年立法规划》,当年完成立法项目28件,其中制定11件,修订6件,废止1件,批准市县级法规10件;省政府法制部门共办结地方性法规草案18件,政府规章(草案)22件,共计40件,在立法数量上保持了在全国省市区中的领先地位。
——执法状况有所改善,执法监督得到加强。一是组织开展了政法、矿山、建筑三项执法检查,从案件入手,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查究了一批违法违纪人员,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共查出有问题的案件53515件,查出违法违纪干警1146名;矿产资源和矿山安全执法检查共取缔无采矿许可证的违法矿井1540个,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49起,处理违法违纪人员65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共查出有问题的工程1576项,处理了违法违纪的执法人员270人。同时,边检查边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一套监督制约机制,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得到初步遏制。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公平。1997年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实施政务公开的决定》,1998年省两办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县以上政府机关、公检法司机关和社会服务单位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全省县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和一些社会服务单位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把群众最为关注、与其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热点问题作为主要内容,把执法的依据、内容、程序、标准、期限、结果通过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商、地税、电力等十二个系统先行试点。省检察院和法院系统分别推行了检务公开和审务公开。1999年1月,省委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推进四项公开工作的意见》,对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工作思路、公开内容、公开单位及时间安排作了明确规定。目前,这项工作正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三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全省有63个行政执法系统以及省检察院、法院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追究组织,确认了57种类型的执法主体和20万名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等地和省直一些部门采取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状的方式,把执法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个执法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工作坚持以村务公开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村级民主管理的八项制度,确保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全省建立村务公开制度的村已达到99%以上,其中达到“五规范一满意”要求的已达到80%以上,村务公开的普及率、规范化程度和公开的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依法治厂工作大力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全省已有近3000家国有、集体企业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活动,并涌现出了以石家庄天同拖拉机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先进典型,保障了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校务公开也已开始在全省大中小学不同程度的展开。
——全民普法工作进一步深入。“三五”普法以来,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重点,先后组织学习了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行政法律知识。各级领导学法已经形成制度,省级领导每年举办两次法制讲座,先后听取了依法治国理论、香港基本法、科技进步与法制建设等6次法制讲座。各市、县也普遍举办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998年,全省共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7期,县处级631期,部门处以上领导干部也普遍建立了学法日制度和集体法制讲座制度。各级党校、干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普遍开设了法律课。各市县普遍实行了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52个市、县实行了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明确规定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担任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1998年全省共有5434名县、科级干部参加了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大大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为提高全省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制定了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规划和具体培训意见,从199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省所有公务员轮训一遍,重点学习行政诉讼法等10部行政法律法规。与此同时,通过开展送法下乡和群众性法制文艺活动,以及大众传媒等形式,加强了对广大农民、中小学生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为依法治省奠定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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