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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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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学习《宪法修正案》培训班在北京举行
(肖志清)
http://www.yfzs.gov.cn/ 2004-04-05 15:48:42
    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宪法修正案培训班于4月13~15日在北京举行。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王世瑚作了宪法修正案辅导报告。培训班期向,各省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长汇报了各省(市、区)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贯彻全国学法用法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精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与培训班学员座谈并作了重要讲话。段正坤在讲话中指出,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国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为契机,把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放在普法工作的突出地位,认真抓好落实,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热潮。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修宪的重大意义,了解修宪的主要内容,培养和强化人们的宪法至上的意识和依宪治国的观念。学习宣传宪法要抓住重点对象,突出抓好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学习。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采用面授、宣讲、培训、举办讲座等方法,运用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在社会上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同志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副司长赵大程、杜茂及各省(区、市)及新疆兵团司法局的法制宣传处长参加了学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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