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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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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决定开展“执法年”活动
http://www.yfzs.gov.cn/ 2004-04-05 15:36:53
    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推进依法治省进程,青海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发出通知,199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实行“四项制度”和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年”活动。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在“执法年”活动中,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青海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通知》强调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省各级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在6月底以前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督查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
    二是要继续抓好行业和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基层的七站八所,要针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徇私枉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让群众参与评议和监督。要教育执法人员树立公仆意识,认真解决少数干部作风粗暴,刁难、欺压群众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加强司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治省的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执法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岗位技能训练,年内要进行一次专业法、部门“当家法”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能上岗执法。全省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执法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听取工作汇报,抓好协调落实。各级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要对“执法年”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各级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执法年”活动的安排意见,各行业要在“执法年”活动中,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并务求见效。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青海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下半年还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执法年”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提出批评,并限期赶上。同时将检查情况纳入依法治省规划考核验收的内容。
    (李  栋)
    ★1999年4月5日,中共信阳市委、市政府根据市司法局党组的建议,举办了今年首次市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海年教授和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教授分别作了有关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和关于依法行政的辅导报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各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和市县区公检法司四长共计2000余人参加听课。这是信阳市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以来举办的第四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前几次,已经邀请了陈光中、应松年、赵秉志等多位专家莅临信阳。据悉,类似法制讲座将继续举办。
    (信阳市司法局宣教科  翟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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