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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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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宪法修正案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http://www.yfzs.gov.cn/ 2004-04-05 15:36:24
    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宪法的修改,对于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自治区依法治区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为在全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的热潮,自治区决定把4月份作为全区学习宪法修正案宣传月。3月24日,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人民政府法制局、普法办公室、司法厅五家单位联合召开的宪法修正案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别克木哈买提·木沙出席了会议。司法厅党委书记赵祥娃就宪法修正案宣传月活动意义目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作了说明。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胡赛音·瓦里恰副部长主持。来自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国有大型企业及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闻单位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新闻发布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宪法修正案的重要性后指出,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一是要继续加快自治区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保障自治区经济稳步发展;二是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各地、各行业在今年的普法学习中要把学习和普及宪法知识,放在突出的地位。要加大邓小平理论、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依法治国方略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宣传,进一步加深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成为全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认识;三是要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国具体实践,各地、各行业要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各行业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在全区迅速掀起一个学习新修宪法的热潮,贯彻落实宪法的精神、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依法治区,全面推动自治区各项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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