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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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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推行“ 两制 ”强化人大监督
陈水源
http://www.yfzs.gov.cn/ 2004-04-23 09:09:02
    苏州市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下简称执法“两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苏州市同全国一样,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不断得到加强和发展。尤其是通过1986年以来开展的“一五”、“二五”普法和1996年以来组织实施的依法治市活动,我市的司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都有很大的进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是,从各级人大近几年组织开展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受理公民和法人来信来访等了解的情况看,我市少数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人治现象;有些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相互推诿和扯皮;有的部门受经济利益驱动,越权执法,以罚代法或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个别执法人员甚至执法违法,渎职枉法等等,既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又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针对存在的问题,苏州市开始全力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就是保证各执法机关全面掌握各自主管的和配合执行的法律法规,逐级确定执法的主体,从部门到基层直至个人层层明确执法的责任,量化监督检查和考评的办法。实行执法违法错案追究制的目的,就是要切实纠正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的出现错案和过错问题后,层层担责任,导致人人无责任,结果是大事化上,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的状况,保证对每一起造成违法案件的责任人,根据性质和情节,追究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和赔偿责任,严重违法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他们深深体会到在执法的两项制度中,执法责任制是前提,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是保证。没有前者,实行追究就无明确对象,就无从追究;而没有后者,造成违法者就不负责任,严肃执法、公正执法和法律尊严就无从体现,就是一句空话。
    苏州市推行“两制”总的工作格局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苏州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以推动执法“两制”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过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虽然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上,但是,监督力度还不够,措施还不硬,效果还不尽人意。现在,他们找到了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形式,这就是推行执法“两制”。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对此,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依法充分行使各项职权,切实保证对执法“两制”工作实行整体推动。一是适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的工作报告和开展视察活动。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多,执行的法律法规范围广的特点,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次会议,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汇报。接着,组织了一次对全市“三五”普法依法治市重点是推行执法“两制”的检查活动。二是把实行执法“两制”情况列入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工作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述职评议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关评议的主要标准应该是:推行执法“两制”的组织领导工作是否落实;执法“两制”的规定是否具体,责任是否到位;发生错案和过错的责任人是否得到相应追究;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是否有明显提高;对重点执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是否广泛深入等方面。三是要把实行执法“两制”情况与依法行使质询权、特定问题调查权和人事任免权紧密联系起来。对执法“两制”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导致本部门多次发生错案和过错又不及时追究的;不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制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主要负责人,人大要及时依法提出质询案,或者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在准确掌握事实的基础上,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情节严重该罢免职务的坚决依法罢免。四是要加强工作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并经常过问“一府两院”的执法“两制”工作,对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具体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对全局有指导意义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各级人大的专门工作委员会要加强与对口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通过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找准需要改进的主要问题,积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推动执法“两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简讯
    ★上海市浦东孙桥镇于去年元月成立了“孙桥镇外来建设者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一是抓好外来流动人员的教育。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文明教育,增强外来流动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二是为外来流动人员提供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就业介绍、文化学习、娱乐活动,保护外来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从此,居住在孙桥镇的外来建设者有了自己的家,逢每月的10日、25日,外来建设者在“服务中心”里接受法制教育、培训,参加卡拉OK自娱自乐、地方戏曲演唱、有奖猜谜、阅览书报、球类竞技等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
    一年来,该“中心”先后举办了《劳动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国家赔偿法》、《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交通安全等法制讲座,受教育者达6500多人次,并成功地举办了孙桥镇“环东杯”外来建设者法律知识竞赛大型活动。
(杨利华)


    ★近年来,河南省新安县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路子,通过采取印发“普法教育宣传诗”,建立农民普法电教室等多种多样的法律宣传形式,有效地促进了农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的开展。该县组织律师、教师、文艺工作者,依据《民法》、《刑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土地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写出“新安县普法教育宣传诗”,全诗共35段,每段8句,每句7字,共1960字,采用顺口溜形式,通俗易懂,并印刷制成塑料版面,挨家挨户发放到农户手中,入户率达90%,群众普遍反映形式通俗,好学易记。
    (王建争  孔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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