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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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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成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http://www.yfzs.gov.cn/ 2004-04-05 14:11:04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依法治省进程,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原辽宁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改为辽宁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根据省里的要求,截止到去年底,全省14个市、100个县区的依法治市、治县(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经全部成立,实现了全省“一片红”。新成立的依法治省、治市、治县(区)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机构的主要特点是:理顺了办事机构,办公室全部设在司法行政部门;突出了司法行政部门的主导地位,省、市、县(区)的司法行政部门的一把手既是各级领导小组副组长,又是办公室主任。
    新组成的辽宁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成员是:
    组长:张行湘省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锡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
    丁世发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张焕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新良副省长
    李成义省司法厅厅长
    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安全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劳动厅、省文化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农办、省土地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教委、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广播电视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辽宁日报社、沈阳铁路局等单位领导组成。
辽宁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负责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成义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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