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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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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举行1998年第二次法制讲座
http://www.yfzs.gov.cn/ 2004-04-05 09:35:18
重要信息
    1998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举办第二次法制讲座。讲座的内容是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主持讲座并讲话。他强调,为了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作好社会保障工作,必须十分重视和不断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参加了今天的法制讲座。
    今天法制讲座的主讲人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龙翼飞教授。他以《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为题,讲了三个问题:一、社会保障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二、当代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三、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认真听取讲座,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同龙翼飞教授就有关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讲座结束时,江泽民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
    江泽民说,社会保障,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社会保障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降低生活和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增强他们的生活安全感。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江泽民指出,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社会保障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益,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健全和完善工作。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障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我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地区各部门在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中,也积累了新的重要经验。
    江泽民说,必须十分重视和不断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基本的社会保险活动,都是以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手段来实施的。我们要努力把我们在发展社会保障方面长期积累的成功经验,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同时,要增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江泽民强调,我们的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这样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社会保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不断把社会保障事业推向前进。当前,我们的建设任务很繁重,各项改革都在深化,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尤为重要。大家一定要把中央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一部分遇到困难的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的政策和要求,坚决落实好,切不可疏忽大意。
    江泽民说,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要求,继续抓好各方面的法制建设,为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更完备的法制保障。
    丁关根、田纪云、李铁映、吴邦国、迟浩田、张万年、罗干、姜春云、贾庆林、钱其琛、温家宝、曾庆红、吴仪、邹家华、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彭珮云、周光召、曹志、王忠禹、肖扬、韩杼滨、杨汝岱、王兆国、任建新、宋健、李贵鲜、陈俊生、张思卿、朱光亚、胡启立、赵南起同志,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今天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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