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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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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四川、安徽分别组织法制文艺调演
http://www.yfzs.gov.cn/ 2004-04-05 09:45:37
    1998年11月26至28日,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浙江教育电视台联合主办了“春风化雨润法苑——’98浙江省法制文艺汇演”。汇演分歌舞小品专场一场和大型戏曲专场二场,歌舞小品专场在浙江教育电视台《法制广场》栏目播出。经过初选和正式演出,舟山市代表队的小品《洞房花烛》、湖州市代表队的舞蹈《珍爱生命》等7个市(地)和2个省属单位代表队的节目分获演出一二三等奖。温州市代表队的现代越剧《黑色惊叹号》和宁波市代表队的现代姚剧《最后一次》获得优秀节目奖。
    (浙江省普法办)
    1998年12月16日,为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展示群众性法制文艺的成果,由四川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司法厅联合组织的“98四川省法制文艺调演”在成都举行。四川省政协副主席郝振坚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观看了演出。这台调演的法制文艺节目是从我省一些市地在举办法制文艺汇演的基础上精选出来的。这些节目带着浓厚的地方特色和生活气息,具有健康向上的法治内涵和别开生面的乡土艺术形式,充分展示了农村、工厂、个体户、家庭学法用法出现的新面貌,又讴歌了政法干警的崇高形象。台上演员把抽象的法律意识、法律条文的规定和法律倡导的内容演绎成为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
    (李新民)
    1999年元月六日晚,“飞彩杯”安徽省首届法制文艺调演在省城合肥安徽剧院演出。这台成功的晚会是由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和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用文艺的形式宣传法治,提高全省人民的法律意识,推进全省的依法治理。参加六日晚演出的节目都是在各地市组织的汇演中精选出来的,突出了普法和依法治理这个主题,立意鲜明,内容健康,富有时代感;坚持了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让观众在艺术享受中接受法律知识,因此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
    (安徽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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