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
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2004年4月8日
星期四
首页
>>
刊物
>>
普法依法治理通讯
>>
1999年第1期
>>
工作动态
国家电力公司组织法律知识考试
http://www.yfzs.gov.cn/ 2004-04-05 09:43:00
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电力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家电力公司以政法律[1998]33号《关于组织(中共中央法律讲座)考试的紧急通知》文件正式下发,对全公司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统一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的范围是《中共中央法律讲座》汇编。考试对象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缺席。因故缺考人员或考试不合格人员按国家电力公司规定,由国家电力公司普法办公室组织集中统一补考。
(《中国电力法制通讯》供稿)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
发表评论
] [
好友推荐
] [
大
中
小
字
] [
打印页面
] [
关闭窗口
]
相关信息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南京交通教育信息中心
承制
Copyright © 2002-2004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