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三日通过)
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开展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讨论了依法治省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我省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依法治省工作,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实行依法治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法治省,就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目标,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开展依法治省,是党领导全省各族人民治理贵州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富民兴黔、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通过依法治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队伍,促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立和完善各种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是依法治省的重要条件。要在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抓紧制定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适应的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要完善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从国家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切实做好立法的调研、起草和协调工作,增强法规的可行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省科教兴黔战略、开放带动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继续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制定和完善规范市场主体和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培育和振兴支柱产业、促进对外开放、加速科教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省提供法律依据。
三、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依法治省的核心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严格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中,增强行政执法的公开性、公正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率。各级司法机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司法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公民权利。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正。
四、加强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加强监督工作是实施依法治省的重要环节。各级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地区工作委员会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对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的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通过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组织人民代表开展司法评议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建立和健全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冤案、错案追究制度,并把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与行政、司法机关的监督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要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实效,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法制宣传教育是实行依法治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依法办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组织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在依法治省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认识依法治省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有利于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持和发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增强依法治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
六、加强组织领导,把依法治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依法治省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国家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各级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地区工作委员会要结合本地实际,作出依法治理的决议,行使监督职能,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把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作为任命干部的重要条件。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照省委的《决定》和本决议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保证依法治省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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