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至6月份,湖北省依法治省办对全省百万在职公职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由依法治省办统一组织、命题、指导、检查和监督。考试采取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在职公职人员的普法考试由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办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国防科工办分别负责组织省直部门、国有大型企业、普通高校、军工企业在职公职人员的考试工作。据统计,各地、各系统有一百多万名在职公职人员参加了此次法律知识考试。其中,省直机关、国有大型企业、普通高校和军工企业共有29万余人参加。本次考试集中在5-6月举行,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考试范围除省“四五”普法教材规定的学习内容外,《宪法(修正案)》和《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知识也纳入了此次考试范围,主要考察在职公职人员对法律基本知识的学习掌握情况。考试采取统一、集中、限时、开卷的方式进行。
5月20日下午,依法治省办组织有关人员对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国防科工办系统组织的8个主要考点进行了巡视。省委副书记黄远志、省人大副主任高瑞科、省委副秘书长黄兆林等领导分别带队视察了考试情况。
这次考试是湖北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法治省办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考场纪律,严明考试作风,不得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各地、各部门将考试成绩、参考率等结果汇总后报依法治省办,作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备查。届时,依法治省办将对考试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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