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云南省委宣传部、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指导意见》,提出了云南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指导标准。《意见》规定,云南省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05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自查阶段;第三阶段为交流检查阶段;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意见》要求,要把验收工作做为一个推进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一个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一个广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的过程,一个宣传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过程。根据《意见》,针对省直机关、省属企业的具体情况,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司法厅分别与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和《关于对省属企业‘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通知》。
为此,5月lO日至12日,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举办了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州市县主管普法工作的司法局副局长,法制宣传处处(科)长300余人参加了培训。施朝兴厅长作了题为“创新工作思路,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专题讲座,对全省“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回顾,并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法制宣传教育土作的思路。周鹄昌副厅长作了“法制宣传教育在国家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专题讲座,阐述了对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和体会,指明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意义和价值,并对如何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6月15日,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直机关工委召开省直机关“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会议。来自省直机关、中央驻滇单位的200多名分管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依法治省办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周鹄昌到会并讲话,他对省直机关“四32"普法工作作了全面的回顾,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直机关工委副主任舒甫玉在会上对省直机关“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作了具体的动员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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