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社会生活,突出了时代的主题,表明了我国的法制宣传始终根据宪法、围绕宪法、重点宣传宪法而进行,有助于强化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与作用。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首先统一于宪法,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之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展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其核心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依法执政,控制公共权力,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我们实行的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体现了新的法律价值趋向,以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立法的出发点,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原则。执政为民就是党领导和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党的领导方式尤其是执政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我们党对长期执政经验的总结。党的执政地位与执政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应当为人民服务,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依法办事,执政为民。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首先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全面落实宪法,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宪法观念,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观念。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宪法,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根本法,同时也是公民的基本生活规范,是保障公民权利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1年来,在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关注宪法,宣传宪法,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开始成为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每一个成果与宪法的发展、完善过程有着密切的关系,宪法为社会发展与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法治基础。
我国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党不但坚持了对国家的领导,而且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宪法尊严,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曾三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既树立了宪法的权威,又维护了党的领导,使宪法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看,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是相统一的,只有宪法得到稳定才能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与权威,这是我们首先要坚持的原则。但宪法的稳定性并不是僵化的、凝固不变的概念,宪法也要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在充分肯定宪法实施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宪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在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方面,存在着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现象,法规的备案审查制度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不依宪法办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什么是违宪、违宪的要件、违宪责任等基本理论问题上还没有统一的认识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法治实践中逐步完善和解决。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必须维护宪法的权威与尊严,维护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我们不仅要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还要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的权利与义务观念,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特别是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观念、宪法是权利保障书的观念、宪法是限制公权力的观念、宪法是公民基本生活方式的观念。同时,要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我国宪法实施的实践经验,加强宪法理论研究,为解决实践中提出的宪法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加强法制宣传,关键是宪法的学习与宣传,使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成为社会普遍的准则,进一步健全宪法保障机制,完善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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