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法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别是“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市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素质。一是围绕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中心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广大公民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积极履行义务,支持、配合和参与政府的中心工作,共同发展地方经济,建设安居乐业的家园。二是依托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市先后在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泉州人民广播电台分别设立了“公民与法”、“现在开庭”、“律师热线”等法制栏目,并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在泉州信息超市建立了“刺桐法制教育网”。各县(市、区)的有线电视台、广播站等新闻媒体也都设有固定的法制栏目,乡镇、农村、街道、社区普遍开设普法宣传栏。我们还建立了村(居)法制学校、外来员工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到目前为止,全市依托乡镇、街道的老年协会和农村、社区的老年会或村小学设立的基层市民法制学校近千所,创办外来员工法制教育基地118个,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3个。实现了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栏、学法有阵地。三是抓好重点对象学法。对领导干部,我们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二百多场次的学法活动,举办公职人员学法培训班和法制讲座三百多期。组织了一万多名公务员开展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并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员工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据不完全统计,仅全市卫生系统就举办了相关人员卫生法律知识培训65期,受训人数达29.2万多人次。对青少年,我市教育部门将法制教育纳入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并通过设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学生法制教育网络等,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在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过程中,我市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市各级地方党政机关按照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论证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备案等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自觉把政府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形成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司法机关深化办案责任制、案件评议审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赔偿制度、司法监督等制约机制,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基层农村、社区自治组织按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依法制定农村、社区自治章程,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民主监督和事务公开等项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社区公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近五年来,全市又新增2712家外商投资企业,年产值超过400亿元人民币;2002年我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33.06亿元,经济总量居全省首位,经济运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社会治安实现了群众满意率逐年上升,刑事发案率逐年下降的“一升一降”的目标。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我市先后在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科技、文化、卫生、绿化、旅游、双拥等方面获得全国先进城市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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