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朐县共有17个乡镇,960个行政村,人口86万,其中农村人口占85%。近几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从去年开始,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在全县农村组织开展了以“法德教育、综合整治、建章立制、双约管理、文明创建”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齐抓共管。形成创建整体合力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共建共享、法德并举、村户同步、全民参与、因地制宜”五项基本原则,并着重抓了“三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一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政法、公安、司法、民政、经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和行政村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到了活动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干。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县里将创建活动的具体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年底统一考核,统一奖惩。
(二)宣传发动到位。一是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意见》,让基层干部群众明确创建活动的意义、指导思想、目的和措施。二是层层召开动员会和工作现场会,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明确做法,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主动性。三是县里统一制定宣传牌,印发宣传提纲,并通过标语、宣传栏、黑板报、明白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立体化、全方位的集中宣传。县电视台还开辟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总结的典型经验,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措施到位。按照典型引路、逐步实施的方法,首先在临朐和冶源两镇进行了试点,从组织、宣传、政法、民政、经管、司法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组深入到村帮助开展创建活动,及时总结他们开展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在这两个镇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他们的经验。为尽快在全县形成创建高潮,县委将创建活动纳入全县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同部署、同调度、同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教育,提高干部群众整体素质
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最重要的是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道德素质,使他们掌握法律知识,履行道德规范,依法管理家庭和村级各项事务,这是创新活动的基础。主要做到“三个依托、三个强化”。
(一)依托培训基地,强化教育。县里以县委党校为依托,定期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轮训。各乡镇通过乡镇党校对村“两委”成员和普法骨干进行培训,每个行政村都成立了法制学校,利用农闲季节对农民群众进行法制培训和道德教育。去年以来,先后对全县4500名村干部进行了轮训。
(二)依托载体,强化教育。一是充分发挥文艺团体的作用。组织全县86个专业、业余文艺团体共创作法制道德文艺作品230件,在集贸市场和乡镇巡回演出400多场,让群众演身边人、唱身边事,在娱乐中接受法德教育。二是利用法德教育一条街大力进行法律道德宣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编写通俗易懂、便于记忆的学法用法和道德行为七字歌,由各村书写在比较醒目的大街上,让群众随时都能受到法德教育。三是组织中小学生送法进家。我们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选配了80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到各校举办法德教育培训班,把学生培养成为法律道德明白人。同时由普法办和教育部门编写有关农村法律知识小册子,发放给中小学生,安排他们回家进行宣讲,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依托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教育。在农村税费改革、土地承包、村委会换届选举、计划生育清理清查等各项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对有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进行高密度、大容量地集中宣传,增强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健全制度,保障村级管理规范有序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农村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是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我们根据《宪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与农村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和道德建设规范,着重健全完善了以下规章制度。
(一)健全完善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一是健全党支部、村委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保证了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进行。二是建立健全了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做到了凡是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三是建立健全了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坚持了合法性、针对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和民主性原则,明确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使村级管理做到行之有规、处之有据,实现村民和村委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四是健全和完善了以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使村干部各项管理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建立健全了既约“官”又约“民”的双约机制。对干部约束方面,在严格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基础上,年初,村“两委”成员按照党支部、村委会工作规划和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守则要求,签订《村“两委”班子履行职责承诺书》,将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指标量化、细化,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作出承诺,半年和年终分别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情况,接受监督。对村民约束方面,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文明户创评为总抓手,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由村“两委”与村民就普遍关心的权利义务逐户签订《村民权利与义务约定书》。签订《村民权利与义务约定书》与文明户创评相结合,将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展经济、科技文化、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制订出具体考核指标,实行半年一次考评,年终总评和奖惩兑现。为确保“双约制”实施和文明户创评工作的开展,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建立了会议和重大活动记录簿,将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情况记录在案。建立了村民档案,对村民履行《村民权利与义务约定书》的情况和平时表现,如好人好事、遵纪守法等情况一一记录下来,与各户各项承包合同、计划生育合同、农民负担合同及文明户创评资料归人档案管理,作为其入党、入团、参军和评先树优的依据。
(三)健全完善了保障监督机制。一是建立了村民主监督小组。村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向全体村民负责。它独立于村委会,具体负责监督和检查村级财务、村民自治章程及其它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负责创建活动管理、监督和考评工作。二是建立民主监督平台,增加村务管理工作透明度。各村普遍建立了议事厅、公开栏、光荣榜、公开信箱、警示台,研究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定期向群众公布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
心的财务收支、宅基地使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等事项,登载好人好事和文明户评选结果,受理群众对村里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有关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公开曝光村内各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四、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我县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虽然时间不长,但已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一是村级班子进一步巩固提高。通过开展创建工作,村干部民主议事、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谋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村其他组织的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全县农村基本达到了以党支部为核心、以村委会和经济组织为依托、其他村级各类组织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创建活动使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既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利,又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消除了干群之间的隔阂,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过去村干部觉得棘手的一些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三是村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在创建活动中,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民主管理制度,实现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照章办事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四是村风民风好转,社会秩序进一步稳定。通过深入开展法德教育和综合整治,广大干部群众的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文明行事的氛围逐步形成,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村风好、社会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五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展创建工作,理顺了干部群众的情绪,凝聚了人心,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民营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县农村经济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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