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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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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副书记孙载夫在全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登)
http://www.yfzs.gov.cn/ 2005-05-11 09:02:34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1、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就是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就必须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个重要环节。因为不善于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势必影响党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不善于通过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实现基层的安定团结,也势必影响党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2、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强烈愿望,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以村(居)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是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的群众自治,是基层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如果忽视或者削弱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将会直接影响基层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各项权利、承担相关义务,进而影响到依法治国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大局。因此,我们一定要从事关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一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城乡基层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群体上访事件增多,固然有多种原因,但村(居)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干部不守法是重要原因之一。这不仅造成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不利于基层社会政治稳定。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发展基层民主政治,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推进基层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真正从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二、积极稳妥地抓好当前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各项工作
    1、要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当前我省基层民主政治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宪法和党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全面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和制度规范,进一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不断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的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基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建设民主法治、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和城市社区。为实现这一任务,必须重点抓好推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经验、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等工作。
    2、要坚持正确方向,把握重大原则。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通过大力加强党的基层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村(居)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尤其是要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民主决策程序;要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村(居)委会的工作。村(居)党组织对村(居)委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加强对村(居)委会的监督,支持村(居)委会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来实现。村(居)委会要自觉地接受村(居)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二是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保障村(居)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在民主选举中,要尊重和保障村(居)民的推选权、提名权、选举权和罢免权,坚决杜绝由乡镇党委、政府指定撤销村(居)委会干部的错误做法。在村(居)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和管理中,要落实村(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党的政策要交给群众,重大事项要告知群众;涉及村(居)民重大利益的事项必须通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由群众民主决策;要通过采取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推行民主评议干部等措施和办法,加强对村(居)委会干部的监督。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制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村(居)民自治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绝不能搞脱离法治的村民自治。村(居)组织和全体村(居)民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既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又要履行应尽的义务。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逐步把村(居)的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的轨道。
    3、要依法调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当前,绝大多数的不稳定因素都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而且绝大多数都发生在基层。在农村和社区,一定要坚持依法妥善调处人民内部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要紧密联系实际,通过“送法下乡”、“法律进农户”、“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1、要切实提高位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经常研究分析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情况,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抓好督查落实。要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和督查工作的范围,完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真正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肩上。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和经验,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2、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切实承担起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具体指导的职能和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指导,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防止政出多门。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协同民政部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相应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合力。
    3、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力戒形式主义,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其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对那些工作止步不前、效果不明显的地方,要帮助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对工作不得力或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行为的,要教育批评;对搞假公开、欺上瞒下、性质严重的,要一查到底。对群众在基层民主实践活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满腔热忱地教育和引导,不能简单地否定。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在组织实施村务公开、换届选举等工作中,绝不能增加基层群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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