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以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有效地促进了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几年来,我县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多形式并举,多层次运作,多方面参与,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落实规划措施,夯实工作基础。“四五”普法之初,我县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海安县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县规划》。在落实规划的过程中,每年都制定可操作的依法治县工作计划,保证了“四五”普法各个阶段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去年,省委作出了“法治江苏”建设动员部署后,我县迅速行动,及时出台了《法治海安建设实施纲要》。先后组建并适时充实了“四五”普法讲师团、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和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完善了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民主法制建设目标考核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各个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突出重点对象,推动全民学法。突出抓了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以及流动人口的学法用法工作,以重点对象为基础,推动全民学法,不断掀起学法新高潮。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四五”普法期间的学习内容、方式和要求进行了专门部署。二是制订了《关于在全县国家公务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各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三是制订了《关于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经营管理者的学习内容和目标要求,落实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先后组织重点企业的80余名负责人到南京大学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出台了《关于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全县青少年积极参与学法用法竞赛活动。全县在校生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去年实现了零犯罪目标,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在抓好重点对象学法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全民学法,“党员普法先锋工程”、“农民学法中心户”、“家庭法制文化室”、“法制文艺演出小分队”、“业余法制学校”等成为全民学法的新载体,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个层面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营造学法氛围,提高宣传效果。一是营造社会参与氛围。去年4月份,我县组织财政、计生、安监、国土、国税、地税等21家县级机关、部门赴老区仁桥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月份,先后在县城人民中路、文化馆等开展了10场(次)大型法律咨询活动。7月1日,以《行政许可法》施行为契机,组织24家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在县文化广场开展了行政许可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向社会进一步公示了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监督电话等内容。8月份,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深入全县24个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同时帮助社区建好人民调解室,办好居民法制学校,为居民学法创造了条件。二是营造普法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海陵之夜”这一平台,放映法制影片,举办法律宣传咨询,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激发了市民的学法热情。三是营造媒体宣传氛围,不断拓宽宣传阵地。电视台开办的《举案说法》栏目,一案一法,通俗易懂,得到群众的认可。1O月份,电台开辟了“94·1”政风行风热线,各行政执法部门一把手相继走进直播室,宣传自身职能及相关法律,与听众直接交流,解答听众咨询,社会反映良好。此外,新华网海安信息及时宣传报道普法、法制建设要闻,已成为宣传法律,开展普法教育,交流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新平台。
二、坚持普治并举,注重法治实践,全面推进“法治海安”建设
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强化法治实践,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创新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县出台了乡科级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办法、决策公示实施办法、重大决策听证、专家咨询、决策执行督查等六项制度,努力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监督体系完善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围绕“普及、巩固、规范、深化、提高”的工作思路,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形式、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同时,以人大监督为重点,将公共权力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严密监督之下,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我县已成为一项制度。去年7月16日,县长章树山亲自出庭应诉,为全县各行政机关作出了表率,被国家、省、市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二)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县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推行审务公开,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审判质量进行监控,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县人民法院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法院”称号,法官沈巧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县人民检察院以法律监督为重点,强化检察职能,加大反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力度,被评为省“人民满意的五好检察院”、市“先进检察院”,其“12小时内依法独立突破职务犯罪案件”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
(三)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围绕提高基层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依法治镇工作。2002年,我县在海安镇、胡集镇、老坝港镇首先进行依法治镇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2003年6月在胡集镇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工作动员大会,在全省最早提出了“建设责任政府,打造法治乡镇”的工作命题,要求各镇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各项工作法治化。海安镇中心街道星海居委会、曲塘镇刘圩村被表彰为“全省基层依法治理先进集体”。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以创建“平安海安”为载体,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以110指挥中心建设为龙头,不断完善社会联动服务体系,形成了以派出所为依托,以治安卡口、警务站、警民联系点为支撑的工作格局。在大调解机制上,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落实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排查预测、分流督办、责任追究、奖惩考核等机制。
三、围绕“双争”目标。优化发展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法制宣传教育的广泛深入开展,提高了全县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各类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蔚然成风。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经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显著增强。在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县209个村一次选举成功率达97.6%,村民参选率达96.8%。同时,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遇事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公民的首选。
(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四五”普法以来,我县突出建章立制,注重运用法治手段,努力促进各项工作管理的法治化。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推行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免职待岗制、县乡机关竞争上岗、军队转业干部积分选岗等制度。在社会保险体制方面,按照“巩固两个确保”的要求,在全市率先建立了解困基金制度,全县企业职工养老金、失业金实现100%社会化发放,城镇职工参保率居全市前列,职工养老金累积额居全市第一。在财经制度改革方面,撤销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账户646个,形成了以“收入支出分离、财政专户管理、账户集中统一、模拟银行结算,监控收支全程”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促进了财政平衡。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面,全面开展了“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成立了南通市首家县级土地交易所,规范了土地交易行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险机制,促进了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被国家表彰为“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三)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得到优化。通过深入的普法和依法治理,优化了投资环境,全县经济稳步增长。去年,我县工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净增100亿元;财政收支突破10亿元;人均 GDP和人均储蓄突破l万元;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4年,全县引进外资5000万美元,国家2个“863”计划项目落户海安,“鑫缘”牌真丝系列产品获南通市历史上第一个“中国名牌”称号,全市引进总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4.3亿美元的晶园项目在海安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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