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汝阳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汝阳县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确定专职或兼职普法骨干若干名,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单位)内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负责本单位(系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经验;代办其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的普法骨干进行管理与指导。《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普法骨干的培训考核、奖惩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要求普法骨干通过多种渠道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并主动接受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积极参加县里定期组织的优质课荣誉等级评定活动。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的普法骨干,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未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单位,由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从而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督促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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