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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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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司法局:被国家授予“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
http://www.yfzs.gov.cn/ 2005-05-13 14:14:31
  
  近日,新疆博乐市司法局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十一个部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2002年,博乐市司法局通过走访公、检、法、团委、教育、文化等部门及各乡镇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大胆地向市委建议,在市教育局专门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办公室,从政法部门抽调2名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科级干部专门从事青少年法制教育及青少年依法维权工作,并与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责任书。两年来,市政法部门和法制教育办公室为教师和青少年举办法制讲座187次,召开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研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座谈会56次,与后进学生个别谈话93次,拍摄了《为了明天的太阳》法律宣传专题片并在各中小学校巡回播放,提议并配合教育部门编撰了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简明读本》。市委拨专款印刷,并于去年9月进入课堂。两年来,市司法局、教育局联合举办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14场(次),举办“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3次,开展“远离毒品,珍受生命”专项活动6次,经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使17名辍学生重返校园。通过大量的法制教育和依法维权知识教育,博乐市青少年遵纪守法蔚然成风,青少年(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逐步减少。
    (苗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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