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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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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依法治市 狠抓法制宣传
河南省信阳市司法局 彭忠
http://www.yfzs.gov.cn/ 2004-03-27 13:16:43
    去年以来,河南省信阳市司法局党组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及全市工作大局,以“突出依法治市,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为工作重点,坚持“五抓”重落实,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和监狱、劳教单位“忏悔之声”报告团的作用,积极深入到工厂、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送法下乡,广泛开展规模浩大、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整个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抓好集中法制宣传。为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我们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实施十周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及全市依法治市五年成果展、全国法制宣
传日的有利时机,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国家赔偿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新《婚姻法》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次学法用法的新高潮,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据不完全统计,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全市共出动宣传车百余台次,制作宣传版面300余块,彩旗450余面,悬挂过街横幅150余幅,张贴、散发宣传资料100余万张,设立咨询台28个,受教育群众达百万余人次。
    二、抓好“窗口”宣传。在搞好集中法制宣传的同时,我们还利用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窗口,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窗口”宣传作用。截止目前,全市律师、公证、“148”共提供法律咨询16372人次,接待来访人员11134人次,提供上门法律服务1182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33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2l万元。
    三、抓好“上门”法制宣传。工作中,我们在搞好日常法制宣传的基础上,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上门”法制宣传,取得较好的效果。一是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的职能作用,挑选出一批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熟练的骨干,广泛深入到息县县委党校、市财政局、淮滨县电业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单位和基层农村,走村串户,送法下乡,以理论讲解和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与其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实现了把法律交给人民。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二是通过组织监狱罪犯和劳教学员,积极深入淮滨县一中、泖河区游河乡、南湾乡、平桥区一中、六中,省水利技校、信阳市技工学校、息县三中、息县金伦纸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巡回演讲,让他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他们是如何由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他们一个个饱含真情的诉说,一个个发自心灵深处的呼唤,字字带情,句句寓理,声声含泪,深深打动了参加报告会的每一个人,使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真正认识到,怎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大青少年学生尤其是学生家长和老师们普遍认为:这样的“现身说法”太好了,这对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将起到很大的警示作用,比老师、家长苦口婆心地说教效果要好,希望今后能多组织这样的活动。据统计,我们先后深入市直及县区有关学校30余所,受教育学生达3万余人次。”
    四、抓好“驻村”法制宣传。去年以来,我们局党组经过认真分析讨论,决定利用驻村工作队员身在基层、贴近农村、接近群众的便利条件,在广大基层农村掀起一次法制宣传新高潮,先后上法制课19场次,大力宣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业法》等与农业、农村、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
次,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普遍提高,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正逐步深人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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