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周声涛、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贵亭以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办公室、自治区人事厅、司法厅等8位领导出席了“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分会场会议。自治区直属机关、中央驻疆单位、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乌鲁木齐市等150家单位、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全国会议结束后,周声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依法行政,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是依法治国最重要的内容和组成部分,是建立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的核心。依法行政能否在真正意义上得以实现,最关键的就在于我们公务员队伍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因此,学法用法,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是摆在我们各级行政机关及每个公务员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现代法治国家行使政府权力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他对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的决定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搞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接受依法行政培训的工作;三是加强对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考核工作制度;四是组织好教材的供给和编译工作;五是认真总结经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自治区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期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办公室、自治区人事厅、司法厅根据国家三部委的决定精神,共同会签下发了《关于在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培训的意见》,决定在“四五”普法中实施“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制度。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自治区成立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培训工作。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考试考核办法、组织步骤都作了全面而具体的部署,现已下发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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