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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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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治理
江宁区司法局沈建国
http://www.yfzs.gov.cn/ 2005-06-02 14:52:15

    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注意研究和防控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对于建设“平安江宁”,服务“两个率先”,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这几年来,从我区出现的几次群体性事件来看,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主体的广泛性。一起群体性事件,往往聚集参与的人数少则十几人、几十人,多则上百人。主体的广泛性使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及时处置显得格外重要。否则,将会需要牵扯很大的人力、物力和领导精力,做相当过细的工作、付相当的代价才能平息。二是类型的多样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呈现多样化。既有因土地征用引发的,又有因企业改制及劳资纠纷引发的,也有因环境污染或居住环境受破坏引发的,等等。类型的多样性,使我们在处置这些事件过程中,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利益的突出性。每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共性的问题都是与利益息息相关。当群众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有要求保护的权力,但往往在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信闹不信息的偏差思想支配下,纠聚民众,群体上访,希望通过过激行为来获得解决。四是思想的复杂性。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每个人的利益神经都会受到触动,并最终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上反映出来,从而在人们的思想、心理、情绪上造成某种波动、失衡甚至冲突,一些合理和不合理的、合法和不合法的、正当和不正当的要求以及违法行为往往交织在一起,滋生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良倾向。 五是危害的严重性。群体性事件干扰了机关正常秩序,牵扯了党政领导的工作精力,影响了交通和企业生产,极易扰乱人心。
    二、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因素之一。在社会转型期,社会整体结构、资源结构、区域结构、组织结构以及身份结构都发生着重大转变。伴随着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分化,利益的分化也会发生。在各种社会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多元化的利益群体会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和冲突。社会分化的加速必然会在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中反映出来。人们受到各种各样价值观念的冲击,往往会诱发一些社会问题,甚至会引发某些群体性事件。
    群众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法制观念淡薄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因素之二。改革开放以来,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对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遇事都要求高透明度,对切身利益、权益保护的法律和政策都有研究。但是当群众之间、上下级之间出现利益摩擦或纠纷时,一些群众误以为聚众闹事、集体上访可以对领导造成压力,能较快解决问题,使本来能通过法律程序或者其他方式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群体性事件。
    基层组织社会控制力相对较弱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因素之三。当前,镇村两级基层组织对社会面的行政控制力是相对有限的,少数地方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是知之不多,或是由于种种因素和制约久拖难决,一旦有了触发诱因,易形成群体性事件。
    三、群体性事件防范与治理的运作
    1.建立全面系统的防范机制。首先,建立区、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两级中心专门从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调研、督查等工作,履行对社会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统一登记、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和分流指派、协调调度、检查督办、管理监督的职权。其次,坚持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在每月的28日左右,区、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都对当月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 并将排查出的情况汇总到区调处中心,经过梳理以后,将存在的问题明确相关地区、部门的责任后,形成月份报告,报送区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第三,完善信息网络。掌握灵敏信息是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环节。各级职能部门分别建立起各层面的稳定工作信息员,形成一个网络,保证及时准确地获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才能做到未动先知,控制在先,处置主动,有效防范。第四,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信访接待,一方面能够直接、准确地听取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使一些问题能够直接答复和解决。另一方面遇有较为重要的问题能直接提交领导办公会及时研究,及时答复,不但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也能收到取信于民、密切干群关系的良好效果。第五,建立听证对话制度,对遇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出台或涉及当事人较多、影响较大的疑难矛盾纠纷,依当事人或相关部门的提出,可以举行对话听证会的方式进行调解,开诚布公,各抒己见,求同存异,形成和扩大共识。第六,建立督查交办制度。对于上月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下月排查时再次排查出来而没有及时解决的,及时采取发督查通知书或者实地督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写出报告供领导阅示,促使问题解决。第七,落实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一旦发生群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抽调人力,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正当的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孤立和分化瓦解煽动闹事的少数人,从而迅速平息事态。
    2.强化服务意识,密切干群关系。防范和减少群体性事件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同心协力,综合治理。其中政府作为拥有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物、代表公共利益、承担公共责任的特殊社会组织机构,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法规,提供社会服务来影响和调节公众的行为。一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网络,努力解决城乡人口低收入和贫困问题。统筹兼顾,避免部分群体的利益损失过大,以保证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调整的相对优化状态。二是通过加强法制化、制度化的规范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则,确立规范、公平、安全的生活秩序。三是采取教育、纪律、法治的手段,纯洁干部队伍,消除群众怨气,取得公众信赖。四是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尤其要集中力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安居问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农民减负增收等问题。
    3.注重策略,稳妥处理群体性事件。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既要有预防的措施,又必须讲究控制和处理的策略。一是快速反应,控制事态。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情况骤生紧急,不能因为反映迟、行动慢,使矛盾走向激化对抗,应快速果断地驾驭,及早控制事态的发展。二是梳理信息,稳定情绪。在群体性 事件发生时,信息传播混乱,由于秩序的混乱和人们心理状态的失衡以及情绪波动,人们容易偏听偏信。因此,必须一方面揭露谣言,控制信息的混乱传播,另一方面及时披露事实真相,正确引导公众的注意力,理顺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三是宜散宜分不宜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总是伴着群众获得自己的利益为目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总是有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后面挑拨,在一些群众短时间内难以觉悟的情况下,我们开展协调和化解矛盾工作时,应该分而治之, 避免因矛盾交织出现混乱。四是灵活施策,分类处置。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务必要弄清事因、群众心态和现场情况, 慎重决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思想认识问题,作好宣传解释工作,帮助群众明晰事理。对群众的不合理要求,要介绍政策,晓以大义。对于极少数别有用心的策划者、煽动者、拒不听劝者,果断运用法律手段予以控制和打击。五是分清是非, 秉公处理。处理群体性事件必须公正。公正才能明断,明断才能服众。分清是非是秉公执法的依据,不管是何种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理时务必公正,任何偏袒和压制,都会导致矛盾的激化和事态的恶化。
    四、几点启示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创建“平安江宁”活动已是我们服务“两个率先”的具体内容。治安环境就是发展环境,就是投资环境,社会治安也是生产力发展的要素。人们对稳定工作的认识,对维护社会稳定责任的理解,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实践中有以下几点启示:
    启示一: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突出地反映在物质利益上,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在加快发展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两个率先”的目标,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利益需求的具体体现。在着眼谋求人民群众根本和近期利益的同时,也要十分关注谋好人民群众眼前的物质利益问题。首先要为困难群体谋好利益,特别是少数群众目前的生产和生活还比较困难,要根据不同困难情况,注重从根本上解决少数贫困群体的问题。当前最主要的一是努力扩大城乡居民就业,特别是落实好农民增收的实实在在的措施。二是坚持开发式扶贫。三是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扶贫济困。高度重视和解决贫困群体问题,是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根本途径。
    启示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靠的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靠的是各级对待人民群众的真诚态度。基层党组织有凝聚力、有战斗力,就能做到保一方平安。要时时处处重实际、求实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忠诚地为群众谋利益,就能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只有真正解决好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其他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这样才能切实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这也是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关键。
    启示三:稳妥处理和有效化解群体性矛盾,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情况是复杂的。要得到稳妥处理和有效化解,仅靠一个方面的工作是难以办到的,需要实行综合治理。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人力、物力办大事,防止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一方面要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派出专人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另一方面应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也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迅速指挥调集机关各部门的精干力量,组成强有力的工作队伍,赶赴工作现场,开展调处化解工作。通过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宣传的、教育的等手段进行治理, 就可以控制事态,化解矛盾问题,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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